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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传统的观点认为教与学的主要任务是传授与接受知识。所谓“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那么学习的主要任务自然就是接受知识了。这固然不错,但并没有提示出学习的全部意义。学习的主要任务之一固然是接受知识,但学习还有另一个重要的意义,也许是更为重要的意义,那就是:在接受知识的同时,进行思维训练,培养思维能力

  • 标签: 培养思维能力 信息量 信息材料 思维活动 相对信息 发现学习
  • 简介:本文关注在古典(公元前4到5世纪)政体类型术语背景下,“民主”的希腊原初含义。结论是民主最初是“做事意义”上的“权力”。“多数决”是希腊那些民主的批判者刻意用来表达对民主蔑视的简称。把民主制视同寡头制,在原则或实践上,都不仅仅是多数(穷人)和少数(富人)各自垄断既定政府官职,人们将会承认公元前5世纪的反民主批判才是对政治现实的准确描述。如果我们要回到希腊古风的目标在于获得有价值的政治权力的理解,我们必须学会关注古代民主的实践者及其批判者。

  • 标签: 民主的原初含义 多数决 政体类型 反民主批判
  • 简介:家族在企业中的存在对提高公司治理绩效有积极意义,如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增强信誉担保。但其也存在着诸多不足,如家族成员的商业素质会逐代趋于平均化、经营趋于保守又易把企业视为私产,而需要外部职业经理人的引入来改善治理。在此过程中,由于家族成员的前述问题而造成了名实不符的非正式治理结构及家族成员轻易不愿退出经营的心态,控制股东家族和外部职业经理人很容易会在经营中产生冲突。一个维护所有股东的基本权利的框架可以确保无论是控制股东家族还是职业经理人控制了董事会,都不会过多侵蚀股东权,这对控制股东家族也是有利的。独立董事的引入能平衡协调控制股东家族和职业经理人,使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都得到维护和发展。

  • 标签: 家族企业 控制股东 职业经理人 独立董事 公司治理
  • 简介:检察官职业精神关系到检察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和纯洁性的锻造,决定着检察权能否独立、公正行使,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在把握检察官职业精神内涵的基础上,结合存在的现实不足及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检察官职业精神培育方略,能够确保检察官履职尽责,切实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 标签: 检察官 职业精神 司法责任制
  • 简介:法律文书学作为一门以理论为指导、以实践为主体的操作性课程,其规范性与质量逐渐被法学教育所重视,但它存在的诸如不重视法律理念教育、不突出法律思维培养、不强化制作技能训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法律文书学教学更快、更好的发展.因此,改革传统法律文书学教学模式以适应司法改革、法律职业改革的需要显得十分必要,确立制作技能、法律思维、法律理念作为法律文书学教学的三大支柱是改革的重要路径.

  • 标签: 法律文书 教学 理念 思维 技能
  • 简介:法律援助作为制度福利的一种,对其有着多种不同声音的评价。丹宁勋爵对法律援助的批评具有代表性。只有将具体的法律援助行为纳入公益法律进程中去才能对回应各种批评意见。文章从社会保障思潮的演变、法律职业主义理论与律师职业伦理的张力三个方面理性分析了公益法律援助的价值、根源与运作模式。

  • 标签: 公益 法律援助 法律职业 社会福利 职业伦理 律师
  • 简介:法官助理无论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已是一项比较成熟的司法制度。我国虽在1999年已将其摆上改革议程,但截至目前尚未真正建立。因此,我国应加快构建法官助理制度,并由此推动司法权运行机制和法官职业化的全方位改革。

  • 标签: 法官助理 法官职业化 司法改革
  • 简介:本文作者指出,今天的美国律师业,是一个具有高度统一性及垄断性的职业,律师职业道德的两个支柱是职业纪律以及以过失原则和信托义务为基础的渎职诉讼。经过近50年的发展,美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现代律师职业道德制度。但是,面对技术进步和全球化产生的挑战,美国律师职业和法律教育已经隐现变化,高度统一的律师职业可能转变为各式法律服务提供者的集合体,包括非律师和没有完全执照的律师。对于非律师和没有完全执照的律师,当前的律师职业道德制度难以有效适用。为回应这一变化,有知名学者提出应当用合同法原则和违约诉讼代替当前的职业纪律和渎职诉讼。本文回应这一提议,指出了合同法原则和违约诉讼在实现律师职业道德目标上的局限性和缺陷,提出这一挑战尚未得到解决,需要法律界以热忱共同应对。对于我国而言,本文除了提供对美国律师职业道德的知识性了解,更重要的在于它对我国律师职业道德领域的启示。与美国相较,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制度在保护委托人方面无疑比较落后,受损害的委托人一般只能基于合同法获得赔偿。对于美国这样一个律师职业纪律、合同法及侵权法都比我国更完善的国家,合同法尚无法对委托人提供比较周全的保护,我们更应反思我国这一现状。本文是对美国律师职业道德领域的前瞻性思考,对于律师职业道德制度尚不完善的我国而言,我们更应该思考,是否可以考虑建立完善的渎职责任规则,以侵权诉讼取代违约诉讼作为保护委托人利益的重要模式。

  • 标签: 律师职业道德 委托人 渎职行为
  • 简介:在当今的中国环境下,中国的法学教育应该走一条本土化与国际化和谐共存的道路。从普遍性意义上看,将国际法和比较法'融入'固有课程编制,是国内法学院应该选择的一条道路。这种模式不会引起固有课程的结构性变化,打乱固有的课程教学,而是可以在稳定固有教育模式的前提下探索国际化。并且,课程的开发是学院可以自主决定的事情,变数不会太大,每个学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力决定是否聘请外教,是否办成两个学位。此外,原有的学生群体并没有改变,毕竟大部分的学生还是以本土化的学习和研究为主。同时,融入国际法和比较法课程又适应了部分学生国际化的需求。因此,这种模式最为稳妥,可以稳步推进.假若不顾现实条件,大量地引进新项目、新机构而又没有足够的课程基础,只会昙花一现,不会长远,甚至也会造成学生国际化不行、本土化不能的局面。

  • 标签: 国际化 本土化 职业教育 比较法
  • 简介: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对其所从事的事业、对其服务的对象以及对待同事的态度和关系,是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表现,是整个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巾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重中要重视高等教育。最近《教师法》也已颁布,对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个别高校教师,由于受社会环境和市场经济的一些负面效应的影

  • 标签: 社会环境 《教师法》 道德品质 市场经济体制 职业生活 中要
  •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院对陪审员采取种种"规训"措施,造成陪审员无法有效履行"合议"功能。但是,职业法官只有与具有普遍代表性的平民陪审员进行充分对话才能有效获取解决社会纠纷所必需的多元信息。从"规训"到"对话",首先要在理念上完成对陪审制度功能的重新定位,在"止争"的共识下,使法官与陪审员之间的权力游戏从"零和"转为"双赢"。在此基础上,如果能与推动建立法官职务安全保障制度的努力相配合,陪审员的权力参与又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法院排除外部干预的积极因素。

  • 标签: 陪审 合议 审判监督 司法民主
  • 简介:电子数据的证据能力规则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认证规则。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认证规则应放弃传统的最佳证据规则,转而考虑电子数据的内容完整性和可靠性。电子数据的合法性认证规则为电子数据的取证程序,应当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价值取向,从主体、方式和范围三方面构建这一程序。证据的关联性系事实判断而非法律判断,现代民事诉讼法多交由自由心证规则处理,相较于其他类型的证据,在关联性审查判断上,电子数据并无特殊之处,仍应由法官自由心证决定。

  • 标签: 海事诉讼 电子数据 证据能力规则
  • 简介:民事纠纷主体在能力渐长的前提下,通过错误行为取证日渐增多,对取证主体相对受益,损害取证对象权利等问题日益凸显,就是否排除出现激烈争论。实际上与诉讼基本观念和价值选择有关,深受社会环境、民主法制和司法水平等因素影响。证据是否合法或不合法但是否合理可用等有关议题上,应联系理论与司法实务,引入利益衡量与价值判断,才能实现最多人幸福的法律目的。

  • 标签: 不法取证 价值衡量 合理性
  • 简介:在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

  • 标签: 创新教育 创新能力 创新人才 培养创新 质教育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简介:确定审判长的任职条件是搞好审判长选任制度的关键。由于审判长所处的地位重要,决定了其除了要具备《法官法》规定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等要求外,至少还应当具有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 标签: 审判长 能力结构 中国 法官法 法学研究能力 逻辑思辨能力
  • 简介:近年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采取多种措施规范涉检舆情收集应急处置工作,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或消除因突发新闻事件造成对检察机关的负面影响,维护该院司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

  • 标签: 网络舆情 能力 研判 舆论引导水平 处置工作 负面影响
  • 简介:私法范畴的民事责任能力不是一个内涵统一的概念。本文运用语境分析的方法,揭示出处于惩罚语境、责任构成语境、后果承担语境中的民事责任能力概念的不同内涵。每一种语境都有自己的表达需求。民事责任能力概念成了稀缺资源,供不应求。无论哪个语境垄断民事责任能力概念,都将造成其他语境的表达困难。学者们围绕民事责任能力产生的很多争论实质是不同语境中的话语权之争。解决话语权之争的途径是:在不同的语境下使用不同的概念来防止歧义。

  • 标签: 责任能力 过责能力 权利能力 识别能力 监护
  • 简介:民事权利能力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确立标志,是民法对民事主体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价值的确认。民法不应将民事权利能力区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而应树立民事主体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的观念。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私法上效力的前提条件,而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承担其违法行为和适法有责行为所引起责任的必要前提,但二者在判断标准上有抽象与具体之分,体现着不同的价值理念。总体上,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一般有责任能力,而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并非无责任能力。据此分析,本文对完善《民法通则》民事能力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

  • 标签: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