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刘京希撰文指出,从“社会主义”一词的始意,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阐释,社会主义无不以社会化为其本质特征。无论是对生产资料归属和分配方式变革的判断,还是对国家职能变迁和个人的发展前景的展望,无不体现着一个共同的特征──社会化。社会主义通过社会化对资本主义的个人主义进行历史否定。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主张国家化社会主义,它们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演变为生产资料的国有制乃至国营制,把国家政治职能日趋强化而非弱化,把政治国家化而非社会化,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知识经济社会的到来,信息社会的日益临近,全球化时代的迫近,社会化将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成为一种世界的潮流和时代的最强音,反思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回归社会化,走社会化社会主义之路,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的社会化,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社会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化、政治生活的社会化、社会生活的社会化是社会主义走向新生的必由之路。从国家化社会主义到社会化社会主义
简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六个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问题事关国家前途命运和现代化发展。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如何妥善应对和及时处理好民族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向前发展,是一个必须努力解决好的重大问题。民族关系所体现的平等、团结、互助就是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平等的民族关系体现了各民族间地位和权利的同等性,各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平等地享有宪法所赋予的各种公民权,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是和谐社会所要求的诚信友爱的体现。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有利于各族人民增进了解、互相帮助,营造和睦的社会氛围。因此,我们要把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与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建设统一起来,共同发展,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