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著作权的本质是一种私权,对著作权的保护就是对著作权人智力成果的认可。著作权人对智力成果的专有和公众对文化信息的需求间的矛盾,构成了著作权人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冲突。如果著作权人权利过大,则会损害社会公众获取智力成果的利益,不利于文化交流与传播。如果著作权人利益过于限制,则将导致著作权人创作的积极性降低,也不利于文化的繁荣。所以著作权制度目的是平衡二者利益。网络技术出现前,传统的著作权制度对于著作权权利保护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并未产生太大问题。但网络技术出现后,它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复制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使传统的著作权制度受到冲击,让著作权人利益面临挑战。我们需要探索新的利益平衡机制,一方面,保护著作权人权益,鼓励著作权人积极创造;另一方面,保证社会公众能够获取这些作品,使文化智力成果能够被社会公众所共享,来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简介:为应对我国《劳动法》关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僵化规定,国家在2012年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四)》),其中第11条肯定一定条件下变更劳动合同的非书面化,但在实施过程中,该条款依旧存在着适用困境。本文从《司法解释(四)》第11条出发,从理论和法律实务角度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制度现存问题加以分析,结合利益平衡原则,针对如何避免用人单位滥用权利和修正劳动者弱势地位提出建议。
简介:TPP协议中版权条款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TRIPS标准,其中对于作品复制权和保护期的规定更是如此。TPP协议使得网络环境中被搁置一段时间的“临时复制”又重回争议的“风口浪尖”。对于“临时复制”问题,美国和我国有不同的出发点,那么我国对待临时复制应当是“拒之门外”还是“引狼入室”?过度延长作品的保护期会剥夺创作者运用文化遗产进行再创作的能力。著作权人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应当通过保障公众有适当的机会接近和利用作品实现。网络环境中作品传播成本的降低和增殖速度的加快使得应适当“限制”作者的专有权,形成利益平衡的格局。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对类风湿性关节炎(RA)的患者采用甲氨蝶呤联合复方风湿宁治疗,对其滑膜成纤维细胞(FLS)Treg/Th17免疫平衡的影响。方法选取本院于2014.9-2015.9期间收治的60例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A组30例与B组30例,A组采用甲氨蝶呤联合复方风湿宁治疗,B组单独使用复方风湿宁治疗,临床检测FLS增殖情况,使用MTT法检测;用ELISA法检测IL-10、IL-17、IL-22水平。观察两组OD值、FLS增殖抑制率及IL-10、IL-17、IL-22水平。结果A组OD值低于B组,P<0.05。A组FLS增值抑制率高于B组,P<0.05。A组IL-10水平高于B组,P<0.05;B组IL-17、IL-22水平高于A组,P<0.05。结论采用甲氨蝶呤联合复方风湿宁治疗RA,相较于单独使用复方风湿宁,可有效降低FLS中OD值,提高FLS增殖抑制率,提高IL-10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