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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通过法律规范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从而规范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克服法治生成过程中的巨大风险,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在目前行业协会研究中,绝大部分国内学者都把行业协会中的公共利益忽视了,同时忽视了行业协会以公益诉讼方式维护行业公共利益的方式、方法、案例和制度设计的系统研究,致使行业公共利益不能很好地形成。

  • 标签: 行业协会 公共利益 行政公益诉讼
  • 简介:在城市化的社会里,公共利益是客观上存在的与每个公民的生活质量和发展机遇密切相关的利益形式。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仅对私权造成了巨大伤害,同样也损伤了公共利益。当前学界普遍立足于私权进行批判和构建,忽略了公共利益这一原点。在新制度设计中,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应当具有同等的地位和价值,它不单是私权保护法,同样也应当成为公共利益促进法。

  • 标签: 公共利益 私人利益 城市拆迁
  • 简介:利益利益冲突的解决是法学研究的基本范畴,环境法的研究也当应以利益利益冲突的解决为主要任务。从社会发展的规律来看,环境法领域的利益需求显现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持续性需求,而利益冲突则表现为持续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进步的利益需求与持续增长的环境保护的利益需求之间的冲突。环境法领域的利益冲突实质是正当利益之间的冲突,本质上是利益所储存的价值发生了抵牾。因此,环境法领域内的利益冲突的解决不能用排除的方法来解决,只能用价值“权衡”的方法来解决,是两个正当利益优位性选择的问题,表现形式是基于可行条件和问题的紧迫性的时空优先顺序的安排,并非对抗性的淘汰式选择,应当奉行“统筹”、“兼顾”和“双赢”的衡平理念。在环境法的利益识别和衡平功能的实现过程中会发生公法与私法的竞合。不同于私法上“利益最大化”的法律理念,环境法应坚持一个最终底线原则,即把握损失的底线——损失最小化。面对中国纷繁复杂的环境问题和利益分配问题,环境法衡平利益冲突是生态文明实践智慧的一种现实展示。

  • 标签: 利益冲突 利益衡平 环境法 损失最小化
  • 简介:特殊利益集团是中国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产物,是践行宪政、构建和谐社会的绊脚石。规范特殊利益集团已成朝野共识。为此,既需要准确定位特殊利益集团、分析不同特殊利益集团的运行机理,还需要对国外治理特殊利益集团的成功经验进行梳理与借鉴。从而以有效治理举措来制衡权力、驾驭资本,实现利益均衡与社会和谐。

  • 标签: 宪政 特殊利益集团 治理
  • 简介:作为获取、限制、剥夺利益的规范方式,法律对利益关系的调整以衡平利益冲突为核心任务。环境法的利益衡平应遵循一体化、损失最小化、紧缺优位和协商四项基本原则。一体化原则认为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均为正当利益,提倡二者由竞争走向竞合,实现统筹、兼顾和双赢。损失最小化原则包涵最小侵害和最大补偿。前者要求利益侵害必要且不可替代,后者要求利益获得必须支付对价。紧缺优位原则关注时空的阶段性和位序性。前者强调当冲突不可调和时经济利益应让位于环境利益,后者强调生存利益居于永久优先位置。协商原则主张通过有效的正当程序建构,维护各方利益主体的诉求表达,促成环境法上利益的共享普惠。

  • 标签: 环境法 利益衡平 基本原则
  • 简介:利益主体多元化与法治的社会基础黄建武一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资源需要通过交换来流动。市场经济中的交换,需以双方互相承认对方的利益主体地位为条件,否则交换便无法进行。因此,市场经济首先就是要肯定利益主体的存在。市场经济作为交换经济,还意味着,生产者生产的...

  • 标签: 利益主体多元化 社会基础 利益集团 法治的要求 主体地位 法律监督
  • 简介:我国上市公司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很不完善,本文阐述了在现行条件下,独立董事对中小股东利益进行保护的若干机制,如对关联交易的审查及发表独立意见、向中小股东征集投票权、采累计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建立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定期交流制度等。

  • 标签: 独立董事制度 中小股东利益 中国 关联交易 征集投票权 累计投票制
  • 简介:分散的利益诉求在行政立法中往往较难得到保障,故有必要借助于组织化利益表达方式,但该方式在我国存在着诸多困境:利益的组织化有着一定的制度性障碍;不同利益群体间利益表达能力失衡,部分强势利益集团能够“俘获”行政立法主体。而一些弱势利益群体则因组织化程度低及缺乏利益代表等原因而在行政立法中集体失语;作为一个重要的组织化利益体的行政机关本身存在通过行政立法将部门利益合法化的危险等。因而,有必要降低利益主体的行政依附性,赋予其必要的结社自由;提高弱势利益群体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利益均衡表达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的立法程序,防止行政立法权的滥用等。

  • 标签: 行政立法 利益组织化 利益表达 困境 对策
  • 简介:基于利益分享的农村土地权利制度是现有法律权利体系的补充,内生于已有的民事权利制度。配置合理的农村权利体系是农村集体土地增值利益分享的重要保证。在农村土地权利制度三大核心范畴中,契约是中介性范畴,利益是目的性范畴,权利是手段性范畴。将权利体系的构建放置到三种基本契约模式中去,成员权制度是反复博弈之后社会规范嵌入的结果,是针对关系契约中的不确定性进行的适应性制度安排,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之下应通过分类契约来治理完善土地权利制度,建立征收前与关系契约相关的成员权制度和征收中与交易契约相关的处分权制度,通过“所有权——成员权——承包权——承包土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的逻辑落实土地处分权,间接实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推动经营权的债权物权化。

  • 标签: 农村土地 利益分享 土地权利 土地法制
  • 简介:公共利益是不同于个体利益,国家利益的第三种有独立意义的利益。经济法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根本目标,政府经济管理行为与公共利益的实现休戚相关。经济法应当从实体到程序上设计出全面,合理的规范政府经济管理行为,以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好实现。

  • 标签: 公共利益 社会利益 政府经济管理行为 信息制度
  • 简介:罗斯科·庞德利益理论的根本诉求经历了从强调社会利益、社会正义到强调个人利益、个人自由这一转向过程。揭示出这一为大多数论者所忽略的转向过程不仅能够澄清既有讨论中的“社会利益论”和“中性框架论”这两种解读进路在理论上的误读之处和理论缺陷,从而对庞德利益理论的发展保有一种动态而全面的理解,更有助于在此基础上洞见庞德的利益理论所具有的表面上的开放性和根本上的封闭性,以及其封闭性为利益理论带来的理论限度——这种理论限度恰恰是我们在探寻一种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法律哲学时应当给予特别注意的。

  • 标签: 庞德 利益理论 社会利益 个人利益
  • 简介:本文研究的土地征收仅限于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在给予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后,强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以及对农民房屋等土地附着物的拆迁等行政行为。开发商基于商业目的对土地权利的买卖和拆迁,牵涉到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不在土地征收范围之列,

  • 标签: 土地征收 公共利益 农民集体所有 界定 行政机关 行政行为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契合了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多元化的现实趋势,当前处理好群体利益关系问题是摆在我国政治生活领域的中心问题。因此,要明确利益表达权利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功能定位,培育成熟的利益表达主体,疏通利益表达的渠道,行使法治化的利益表达方式。

  • 标签: 利益表达 国家治理 现代化
  • 简介:传统票据法理论中的利益偿还请求权,是票据法为了衡平票据当事人的利益而特别规定的,对特定的持票人进行救济的一种制度.学界认为我国第18条是对利益偿还请求权的规定,但缺乏充足的理由.笔者认为,我国并没有规定也没有必要规定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

  • 标签: 利益偿还请求权 衡平 票据法 构成条件
  • 简介:公司法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使利益主体权利义务法定化,并在两者对等的基础上,为各主体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提供法律依据。然而,若权利不受制约,则权利必将被滥用;资本多数决就是一个例证。它虽是一项议事规则,但它同时也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滥用多数股权从而损害公司或少数股股东利益“创造”了途径。本文将仅站在资本多数决作为一项议事规则的角度,从分析其所存在的弊端入手,并在介绍、扬弃其他国家公司法对其所采取的限制措施的基础上,以期为保护少数股股东的利益、完善我国《公司法》提供一些立法建议。一、资本多数决的确立及对其之非难资本多数决规则,在传统公司法中,不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都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而被各国

  • 标签: 公司法 资本多数决规则 累积投票制 少数股 股东
  • 简介:2013年《民事诉讼事法》第55条规定了公益诉讼,可是,从诉讼标的的角度,“公共利益”在实体法中的阙如成为公益诉讼正当性的一种阻遏,那么,在以权利而非利益方可启动诉讼的前提下,只有对“公共利益”进行权利化描述才是根本出路。在求证出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之后,诉讼担当是成为检察机关介入公益诉讼的最佳理论依据,但是,检察机关承接的只能是公益诉讼形式上的权利,而实体权利仍归真正权利人。

  • 标签: 公益诉讼 权利化 诉讼担当
  • 简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具有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这一特点也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产生过程之中。目前,对每一个代表在代表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的同时是否又代表全体人民的问题,宪法学界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的多层次性决定...

  • 标签: 人大代表 利益主体多元化 利益集团 利益群体 整体利益 人民代表
  • 简介:我国《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务的,是行贿罪。"从本规定不难看出,行贿人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是本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为此,笔者从本罪的犯罪心理、行为特征、危害结果方面对我国行贿罪的立法制度作一简要探讨。

  • 标签: 基本构成要件 客体完整性 接轨
  • 简介: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宪法学上的一个基本命题,受到多方宪法主体的影响。由于宪法基础的缺失,我国央地关系的协调呈现出了较多的非理性色彩。为此,就必须透过多方宪法主体之间的博弈与互动,理解和把握央地法律关系的实质和全貌,在宪政层面上实现央地间的规范性分权,构建起制度化的公平、公正的利益博弈机制。

  • 标签: 央地关系 宪政分权 宪法主体 利益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