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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国法学理论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其体系也日臻健全和完善,这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无疑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然而,当今世界日新月异,人类文明突飞猛进,“马克思主义需要有新的大发展”已成为“现时代的大趋势”,在这种形势下,从现实生活出发,对我国业已成型的传统法学理论进行全面改革也就成为必要。正因于此,法学界有识之士提出了“对传统法学理论提出反思”这一课题,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以祈大家指正。

  • 标签: 法学理论 僵化模式 社会关系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马克思主义法学 氏族习惯
  • 简介:<正>作为社会经济生活基本细胞的企业,必须遵循一定的运行规则,其基础和核心就是企业立法。企业立法体系是否科学化、规范化、统一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能否准确定位并发挥出最大功效。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效率不高早已尽人皆知,而当前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确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成了首当其冲的任务。改革必须有制度保证,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面对生气蓬勃的改革实践,必须构筑新的企业立法体系的目标模式,以保证

  • 标签: 企业立法体系 目标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类型 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法
  • 简介:国外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有三种模式,即“市场”导向型、“全能银行”导向型和“主银行”导向型,三种模式各有其优点。中国的国情决定其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不可能是主银行导向型的,也不可能采取市场导向型的模式,我国的模式应是以内部人控制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督导作用的模式

  • 标签: 公司治理结构 中国 股份构成 人力资本 市场 社会督导
  • 简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法治建设需要,培养理论和实践能力兼备的法律人才,在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过程可以建立"课内+课外"多元性实践实训教学模式,并通过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不断对该模式进行优化,提高人才培养的效果。

  • 标签: 应用型法律人才 实践实训教学模式 优化
  • 简介:我国商事立法应顺应时代潮流,整合维度定位,适时构建商法体系和商法制度。商法构建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涉及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本文以经济全球化导致商法国际化的趋势为背景,探讨全球化对商法的一般影响,进而分析我国商法的现状,并时我国商法架构模式进行研究。

  • 标签: 构建 商法制度 商法体系 立法模式 全球化
  • 简介:中国农村改革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质是从责任制度到产权制度的演进过程,产生的一项重要成果是赋予了农民财产权利。在此基础上之上,中国农村改革下一步制度演进的逻辑走向应是从财产权走向企业制度,从形式上体现为从承包农户到家庭农场的制度演进过程,而以个人独资企业为基本企业组织形式的家庭农场则是中国农村主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最适选择。

  • 标签: 承包农户 财产权利 家庭农场
  • 简介:警务实战训练是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警务实战训练存在结合公安实际不够、人为分割各科目、各自为战的现状,因此我们应寻求相应对策,科学、合理地构建一体化训练的教学体系。

  • 标签: 警务实战 一体化 训练模式
  • 简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属于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从法文化的共性要求出发,我国应改变现行刑事诉讼权力控制的方式,即将权力控制的主要方式从单向度的纵向权力控制转变为以同位权力之间的制衡,同时在立法贯彻权利保障的非纯功利思想.但与此同时,法文化的相异性要求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必须要考虑本国的国情.将刑事诉讼模式定位于以职权主义为基础,同时吸收当事人主义的混合模式,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 标签: 法文化 共性 相异性 模式定位
  • 简介:面对日益复杂的行政事务,传统行政法学研究体系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现代行政法学寻求变革的一种体现便是规制理论。规制理论需坚持传统严格法律拘束及法律形式学说的解释方法。当前户外广告规制领域,一些政府的规制方式看似运用了规制理论对社会资源进行了合理化配置,实则无法经受诸多合法性的非难。公、私阵地上的户外广告发布经营权并不相同.私人阵地上的户外广告发布经营权本身是以私法权利义务关系为基础所构建的权利束。户外广告管理的规范模式应当区分此二者,除对公共阵地进行行政特许之外,政府的主要责任在于对户外广告市场的监管。作为规制理论运用的前提,合法性的论证需要超出行政法的范围,放眼于更广的制度框架内,进行全面彻底的审查。惟此,规制理论才能在维护体系之完整的前提下,去探讨最佳的决策方案。

  • 标签: 规制 户外广告 合法性 物权
  • 简介:法的精神即为法意,法意之司行即为流转。法意流转大别为逻辑演绎与类比推理两种风格迥异的模式。逻辑演绎主张以言敛意,在语言的地基之上以“方以智”的风格诠释法意流转,重“一”。类比推理强调言不尽意,以“圆而神”的风格艺几性地流转法意,尚“多”。方则易执,欠缺圆之神妙;圆则善变,差强方之智识。方圆互补是不通透的方智理路,立足于人性解放之上的自由变更才能真正实现法意流转的方圆无间之道。这正是法意流传的现象学解答。

  • 标签: 法意 逻辑 艺几 方以智 圆而神 现象学解
  • 简介: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峡两岸人民长久以来的共同心愿,也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中国政府为经作了大量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两岸的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有了长足的进步,实现祖国的统一存在着一个解决的途径和方式问题,中国政府在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形下,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模式用以解决大陆与台湾,香港和澳门的关系并最科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随着中英联合声明和中葡联合声明的签订以及香港和澳门的顺利回归,充分证明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但自李登辉上台以后,相继推出“两个政府”、“两个对等政治实体”、“台湾已经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等背离一个中国原则的论调,1999年7月9日更是推出“两国论”,公然将两岸关系歪曲为“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两国论”背弃了一个中国的原则,严重损害了两岸和平统一的基础和一切爱国人民的感情,危害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两国论”在国际法上违背了国家主权原则。

  • 标签: 大陆 台湾省 解决模式 探讨
  • 简介:我国贿赂犯罪的刑事政策从“重受贿轻行贿”逐步转向“行贿与受贿并重惩治”,但在司法实践对行贿犯罪的刑事处罚一直过于轻缓,行贿与受贿的定罪量刑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并重惩治”的刑事政策符合贿赂犯罪的对向关系特性;通过贿赂对向犯“囚徒困境”的博弈分析也能够获得合理性根据一对行贿与受贿“并重惩治”并不意味着对两者实行“同等处罚”,应在贿赂对向犯的定罪与量刑不同层面采取对称或对应模式,从而体现行贿与受贿的“并重惩治”,实现贿赂犯罪整体的罪刑均衡。

  • 标签: 受贿 行贿 对向关系 对向犯 并重惩治
  • 简介:统合宪政建设模式是一种新的超越了上下之争的宪政模式,这一模式为刑法社会化的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统合宪政建设模式要求在刑法社会化进程,强调刑法的公域治理,形成多核治理的实践格局;重估理性与经验的价值,承认经验性法则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并将其有选择地引入刑法立法和刑法司法;注重制度文明与制度需求两者之间的融合与互济,以免由于过度偏爱或迎合政策的需求而日渐丧失其伦理上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 标签: 统合宪政建设模式 刑法社会化 实践阐释
  • 简介:伴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9月29日正式揭牌,承载着中国下一轮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对外开放全面试验的重任,上海自贸区成为政府管理模式创新的"试验田"。经过一年多的运行,上海自贸区已形成包括监管模式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着眼于政府管理模式的制度创新,基于目前上海自贸区改革的现状与问题,并借鉴国外政府管理的成熟发展模式和演变进程,充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进行分析,提出上海自贸区政府管理模式创新的主要原则,并进一步提出我国政府管理模式创新的建议。

  • 标签: 上海自贸区 政府管理模式 制度创新 体制改革
  • 简介:法国诱惑侦查最早起源于司法实践,主要用于打击毒品交易、淫媒以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些犯罪。20世纪90年代,里昂海关官员涉讼案在法国政坛引起轩然大波,直接促成立法者表决通过诱惑侦查的正式法律,确立了诱惑侦查的程序框架。此后,新的立法尤其是2004年的贝尔本二号法律又对诱惑侦查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引发了对该侦查机制合法性规制的担忧。与其他国家相比,法国的诱惑侦查模式具有四大特质:较周密的判例设定、较审慎的适用原则、较独特的合法性认定标准以及较宽泛的法官裁量权。其中,严格限定诱惑侦查的适用范围以及“以客观标准为主、主观标准为辅”的合法性认定标准尤其值得中国学习。

  • 标签: 诱惑侦查 合法性认定 法国模式 借鉴
  • 简介:在我国选择"民商相对分立"立法模式的大背景下,在对现有流担保条款效力规则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应建立"区分规则",对目的偏重、价值偏好、价值内涵、主体情况显著不同的民事领域和商事领域做出有区别的规定。对于民事领域的流担保条款并不必然否定其效力,赋予双方无理由撤销权即可;对于商事领域的流担保条款,不存在效力瑕疵就认可其效力;对于混合领域的流担保条款,仅民事主体一方享有无理由撤销权。"区分规则"契合"民商相对分立"的立法模式,抑制了非正义风险,具有最大的合理性。

  • 标签: 民商相对分立 流担保条款 效力规则
  • 简介:如何确定围绕代理权引发的诉讼形态证明责任的归属问题,在我国现有的民事证明责任研究范畴几乎尚处于未被触及的领域。我国现有的关于代理权证明责任分配的制度规定不仅凸显了我国民事证明责任宏观分配体系的内在非统一性及非均衡性安排,隐形设置了当事人在此类诉讼证明责任负担的不合理“倒置”,而且也间接地赋予了当事人通过选择被诉主体以规避证明责任实际承担的诉讼技术手段。在代理权纠纷实质涉及三层法律关系并存在三种可能的诉讼模式,应然的代理权证明责任归属模式应当符合法律要件分类说的基本内容并体现实体请求权的作用空间,通过彻底解构现有的制度规定,进而内在契合式地确立原告为对代理权是否存在事实负担证明责任的一方。

  • 标签: 代理权争议 证明责任 本人 行为人 相对人
  • 简介:在转型中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需要处理好民主立法与社会秩序的关系问题。这就要求建立立法机关理性引导和公众自觉、自愿、自律参与相结合的有序协作模式。协商民主作为一种理性决策方式和民主治理形式,有助于将这一模式内化到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过程。在立法实践,应当通过完善立法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立法听证制度,建立以协商为导向的立法民意测验制度,从公众参与的层面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权,将公民教育、民生立法与社会保障结合起来等具体路径,实现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推动社会治理向民主和善治转型。

  • 标签: 立法 有序参与 模式 协商民主 实现路径
  • 简介:应否采用审批制的规制手段是网约车行业监管的热门议题,该争议的症结源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具体而言,经济学与传统法学理论对审批制功能的认知存在差异:经济学主张行政审批(或者说准入控制),最主要的功能应该是解决资源无法最优配置的问题;但法学理论更加关注行政审批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的作用,强调其防范危险的功能。而争议无法调和的深层原因是审批制具有难以忽视的负面影响,它扭曲市场机制、诱发"权力寻租"、增加行政成本,对经济学追求的"效率最大化"造成严重伤害。另一方面,支持者从维护客运安全、维持现有交通秩序和防止垄断等方面维护审批制的合理性,但却忽视了其成本收益的不匹配性。因此,将网约车行业从审批制解放,转而寻求更为高效、低成本的规制手段,才是扶持行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 标签: 网络预约出租车 行政审批制 法经济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