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传统合同法理论认为,合同解除权由守约方享有.“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支持了违约方主张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打破了传统认知.以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司法案例为基础,结合合同解除的目的论与功能论、违约救济的选择理论和效率违约理论这三个理论,可以得知,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具有正当.并非任何违约方、任何违约情形都可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受一定的限制.根据该权利可能为形成诉权或者请求权的性质,可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行使.

  • 标签: 违约方 合同解除权 正当性
  • 简介:论普鲁士道路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其历史正当孙炳辉在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演进的过程中,土地问题是中心问题。尽管欧美各国都按自己的条件,取不同的手段解决这一问题,如英国的"地产清除",法国的小块拍卖,美国的出售"后备土地",俄国、德国的赎买等等,...

  • 标签: 普鲁士道路 资本主义的发展 德意志 资产阶级化 十九世纪中期 历史条件
  • 简介:当今社会环境污染事件愈演愈烈,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生存。传统的诉讼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环境公益保护的需求,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变得极为必要和迫切。2011年3月,个体从业人员蒋某为节省废酸回收、处理产生的费用,雇用董某先后多次将60多吨工业废酸倾倒在上海市松江区红先河侧旁一雨水井内,严重污染了红先河数公里的水体。2012年12月,松江区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对蒋某和董某做出有罪判决。但事情并未结束,因为治理该起红先河污染案所花费的887266元费用如何追偿,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检察机关 环境污染事件 原告 个体从业人员 诉讼模式
  • 简介:通过对器物层次的礼的研究,来探讨礼背后所蕴涵的权力问题,并进而认为,器物之礼不仅彰显着权力关系,而且还论证了这种权力关系配置的正当

  • 标签: 器物 权力 正当性
  • 简介:在国际法层面,反制措施(countermeasures)需存在国际不法行为并满足严格限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在RTAs框架下实施反制措施的正当,不但要接受国际法的检验,还需要符合WTO及RTAs的相关规定。从WTO现有争端解决实践中提炼和总结的审查其正当之“三步曲”:RTAs及具体反制措施符合GATT第24条的规定,反制措施经R1As授权,被诉RTAs反制措施之必要,为协调与沟通WTO和RTAs在实施过程中所凸显的冲突提供了现实的途径。

  • 标签: 区域贸易协定 贸易反制措施 正当性
  • 简介:<正>法官是裁决纠纷和提交给法院决定事项的人的总称。在我国,基于满足基层尤其是广大农村司法制度的需要,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20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截至2005年,我国各地人民法庭的法官共有27942名,占全国法官总数的14.66%,但办理的案件却占全国法院受理一审案件总

  • 标签: 基层人民法院 司法性 一审案件 案件情况 法律服务所 审判方式
  • 简介:作为明清基本外贸制度,朝贡一直颇受非议,海禁更被视为因小失大的饮鸩之举。考其实际,海禁并非明清外贸立法的全部,即使在海禁期间也是禁而不止,其消极作用并不如想象中的巨大。而朝贡贸易也并非铁板一块。与宋元时期相比,明清外贸立法的多数内容都属于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外贸管理的正常范围。故有其正当,未可厚非。明清海商之所以未能出现哥伦布,根本原因在于封建统治者对海外贸易的放任自流(甚至是驱羊攻虎)和财富掠夺政策。这也是造成近代中国闭关锁国的根本原因。

  • 标签: 明清 朝贡 海禁
  • 简介:摘要: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诉前一般可以向涉嫌侵权人发送侵权警告函的方式制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在商标、版权、专利及不正当竞争领域均存在此种维权方式。发送警告函存在正反两方面的作用,若确定存在侵权,则发送警告函能够有效制止侵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反之,若权利人滥用警告函,就可能导致接收警告函的一方即被警告人的权利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若后续诉讼判定为不侵权,则诉前警告函就起到了反方向的作用。因此,权利人在发送警告函之前应当进行知识产权权利法律信息检索并评价,根据具体的侵权事实,结合知识产权相关权利法律信息,善尽审慎注意义务,避免陷入确认不侵权之诉和不正当竞争之诉的纠纷中。

  • 标签: 知识产权 信息分析 警告函 正当性
  • 简介:但警方在收容过程中滥用警察权的情况还是明显的,这种收容制度其一有起管理的功能,现在暂住证管理和收容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被金钱异化了

  • 标签: 丧失正当性 制度完全 合法性评
  • 简介:内容摘示:为破解以上海自贸区为代表的试点改革突破法律规则的法治难题,新《立法法》第十三条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这一授权暂停法律适用的做法其正当缺陷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从其合法角度来说,授权主体缺乏相应的权限,导致这一授权本身为违法授权且其授权暂停的法律有突破了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二是从其合理性角度来说,以改革为目的授权暂停法律适用,损害了法律的权威,违背了法律的普遍适用原则,不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平等价值。

  • 标签: 立法权 暂停法律适用 正当性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刑罚的人道化是我国当前刑罚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死刑制度的改革尤其体现了这一特征。但改革显然只能是渐进式的,而不能一蹴而就。这就涉及一个问题,究竟让谁先享受刑罚人道化的成果?针对这一问题,有两方面的因素在不同的方向上起作用:一面是刑罚正当化的根据,它积极地为刑罚的存在或加重寻找理由;在它的对立面是刑罚的人道化,它在消极的意义上为刑罚的废除或者减轻提供根据。这两种力

  • 标签: 人道化 刑罚人道 刑罚正当化
  • 简介:侯国云教授的《论网络虚拟财产刑事保护的不当——让虚拟财产永远待在虚拟世界》一文,提出了虚拟财产的刑事保护不具有正当的观点。该文对虚拟财产的特性没有准确地予以理解和把握;否认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是缺乏理论依据的;否认虚拟财产的价值属性,是缺乏理论支撑的;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的交易违背价值规律和价值交换规则的说法,于理不通;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的交易是严重干扰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的说法,于法无据;保护虚拟财产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的说法,于理有悖;让虚拟财产永远待在虚拟空间,不是科学的做法。对虚拟财产的刑事保护具有正当。对盗窃、诈骗虚拟财产的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应依照侵犯财产罪的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 标签: 虚拟财产 刑事保护 正当性 侵犯财产罪
  • 简介:检察权在我国历来被认为是一种司法权,但是其正当何在?本文通过对司法权的本质的分析,提出了对检察权作为司法权的一些质疑,反思了检察权作为司法权的正当.

  • 标签: 司法权 检察权 正当性
  • 简介:2010年末,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随后,各基层法院陆续试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然笔者认为,对构建这一程序的各种正当依据有必要进行重新检视,因为很多论据不仅与简易程序缺乏必然关联,而且忽视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将简易程序的选择权交给当事人,是预防这种风险的必要途径。

  • 标签: 行政诉讼 简易程序 司法资源 诉讼成本
  • 简介:摘要:众所周知,商标是市场经营者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记,但同时也是其商誉的载体或者无声的形象代言人,更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一种心理依赖。对于商标抢注,首先要对商标进行多视角矢量分析,揭示商标所具有的多维矢量向度;以此为基础,解析商标抢注之缘由在于商标的赢利能力与消费者的心理依赖,提出评价其正当应依据合法与诚实标准,进而分析其正当否定因素主要是商标抢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最后对“樊记”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具有正当作出判断。

  • 标签: 商标抢注 合法性 正当性 权利位阶
  • 简介:<正>建国者给我们留下了一个严重的焦虑与一味可能的药方。他们的焦虑:掌控全局的不可能总是开明的政治家。他们的药方:在三个分支之间划分权力,因此"野心将制约野心"。~①历史已经拉开了诊断和药方之间的距离。建国者们认为国会是最危险的分支,因此将国会一分为二。但是,总统一职目前造成了更大的危险——

  • 标签: 联邦最高法院 选举团 小布什政府 选举人 宪政主义 多数党
  • 简介:<正>世纪之交以来,刑事司法领域的民意表达异常活跃,民意与司法的碰撞引人注目,个别重特大案件中的司法直接被卷入了民意大潮的漩涡,司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独立被严重干预,影响了司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由此提出了很多现实的法治问题,即民意应否被司法裁量考虑及实质根据何在,如果可以则能够允许到怎样的限度,如果不予考虑应如何回应及有无补救之术。本文通过对民意影响司法的现状梳理、民意的性质分析、民意表达与法治实现的关系,以及司法与刑事政策的民意策略等方面,展开条分缕析式的实证与理性论证,以期对此现实司法问题的妥当应对提供一些参考。

  • 标签: 司法问题 法治问题 刑事政策 法治原则 民意表达 刑事和解
  • 简介:高素质的法官职业集团是近现代民事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法官的正当条件,反之,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有了选择法官的正当.我国民事诉讼中高素质的法官职业队伍远未形成,鉴于此,赋予民事诉讼当事人选择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是程序保障的新视角.

  • 标签: 民事诉讼 当事人 法官 正当性 回避制度 “信任感”
  • 简介:

  • 标签:
  • 简介:我国农地所有权属制度一直是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焦点,而农地所有权构造又是农地制度的核心。农地确权是保障和实现农民权益的前提。在我国社会原有的体制城乡二元结构逐渐瓦解,市场型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建构的过程中,长期以来奉行的“一刀切”的农地所有权属制度渐失正当基础,原因在于它脱离了农地自然属性,与我国当下农村的实际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以边沁、罗尔斯的正义观提供的效率、自由以及马克思的公平正义观为考察工具,现行农地所有权属存在内在的制度缺陷。我国应建立土地权属分类所有创新机制,以充分激发土地资源和劳动主体的活力,实现农民对农地财产权利的公平享有。法治作为社会变革的引擎,在建立新型农村土地权属机制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功能,当然,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也是题中之义。

  • 标签: 农地确权 正当性考察 分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