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结合不作为犯理论和中立的帮助行为理论,阐释了与他人犯罪相关的出租车载乘行为性质认定的逻辑处理路径。形式四分说作为我国通说无法对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的判断给出实质的标准内容,因此需要引入实质义务根据说进行限缩。在'中立日常生活行为'是否成立帮助犯方面,文章倾向基于二元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以'客观关联性+目的关联性'双层次标准评价该行为能否与正犯行为共同评价,进而判断其是否成立帮助犯。出租车司机在正常的栽乘过程中,对于应归责于他人或乘客本人的风险,单纯的不救助行为不成立不作为犯。当其载乘行为对他人犯罪有实质助益,并且确切知情正犯行为以及自己行为的助益作用时,可以成立其他犯罪的帮助犯。
简介:摘要:本文旨在研究过失犯的作为义务与刑事责任的边界,重点关注过失犯罪的主体在行为上应承担何种义务,以及在承担义务的过程中何时应负刑事责任。首先,文章对过失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进行了阐述。接着,探讨了过失犯罪的作为义务,包括常见的专业、监管、照顾等方面,以及不同义务层次之间的关系和权衡。文章还讨论了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边界,即何时应当视为过失犯罪行为达到刑事责任的标准。最后,文章总结了过失犯罪作为义务与刑事责任的关系,认为应当充分考虑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承担的义务程度以及行为结果等因素,确立过失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边界。本文对于完善刑法学理论体系、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简介:摘要:本文旨在研究过失犯的作为义务与刑事责任的边界,重点关注过失犯罪的主体在行为上应承担何种义务,以及在承担义务的过程中何时应负刑事责任。首先,文章对过失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进行了阐述。接着,探讨了过失犯罪的作为义务,包括常见的专业、监管、照顾等方面,以及不同义务层次之间的关系和权衡。文章还讨论了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边界,即何时应当视为过失犯罪行为达到刑事责任的标准。最后,文章总结了过失犯罪作为义务与刑事责任的关系,认为应当充分考虑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承担的义务程度以及行为结果等因素,确立过失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边界。本文对于完善刑法学理论体系、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简介: 两周前,女儿从学校带回一个通知,说是为增强学生体质,学校准备推出"课间奶"计划,每人每月只需交30元,就可以天天喝上一杯益智健体的课间奶.末尾还特意加上了一行黑体字:"您是否为孩子订奶,完全由您决定,学校不作任何强求."……
简介:传统的形式性作为义务论并无法满足教叉刑法学的精确性要求,也无法从根本上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及其范围提供合理性说明,最终只能陷入不断的列举中不能自拔。因此,从实质上考察作为义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只有能够充分发挥作为义务的选别功能与界限功能并且符合等置性原则的理论,才能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合理界定作为义务的范围,但这种理论本身必须具有适度的张力,才能根据不同时空条件以及人际关系的松紧程度作出适当调整。排他性支配理论是德日刑法学在实质的作为义务这一问题上产生的理论结晶,在排他性支配的确定上,一方面应该考虑不作为与法益受损后果的关系,另一方面应该考虑不作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