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文学史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学教材编写思考——以《中国现代文学史 1915—2016 》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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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文学史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学教材编写思考——以《中国现代文学史 1915—2016 》为例

张耀丹

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云南昆明 650000

摘 要:2018年出版的朱栋霖、吴义勤、朱晓进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1915—2016》中首次出现了将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入主流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情况。由于篇幅所限等原因,这一部分的文学史书写尚存许多问题,但这一变化所代表的积极意义是不言自明的。以此版本中“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一章为中心进行探讨,或可为后来少数民族文学史被纳入到主流文学史教材编写的可能提供思路。

关键词:主流文学史;少数民族文学史;教材编写

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建立自1979年至今已有四十余年,关于这一学科文学史教材的编写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单独成书,二是在书写主流文学史的同时提及少数民族文学史的部分。少数民族文学史教材编写的两种类型实际上就这一学科建设的角度来讲都存在值得商榷的问题,譬如单独成书的少数民族文学史往往因为本科课程设置的问题不能作为通识性的教材进入各大高校本科教育的范围。在少数民族文学的本科课程设置式微的情况下,主流文学史教材中关于少数民族文学部分的书写就成为本科教育中学生接触到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这一专业的唯一途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朱栋霖等主编的2018版《中国现代文学史1915—2016》(第三版)之前,主流文学史教材在提及少数民族文学史部分时常常透露出一种无意的忽略,许多少数民族作家四散在主流文学史当中,并不以少数民族作家身份出现,其作品的民族性讨论自然被忽视。而这一部文学史教材作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当然在各大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主流文学史教材之列,也是较有开创性地将少数民族文学史的部分单列一章进行讨论的文学史教材。尽管如此,这套教材也是直到2018年第三版出版之际才有此改变,其中的讯息是,在少数民族文学学科正式建立的近四十年后,这一专业的相关文学史内容才正式进入主流文学史教材编写的视野中。因此,以此版教材为例探讨如何将少数民族文学纳入到中国文学史的建构当中,使少数民族文学在本科教育阶段不再游离于中国文学之外,无论在文学学科的建设方面,还是基于巩固民族与国家意识的考量,都具有相当意义。

  1. “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选编的特点及问题

在此版教材上下两册共663页的篇幅中,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一章仅有14页,分为诗歌、小说、散文和戏剧四部分进行介绍。在此之前,本章首先划分了“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范围,解释了少数民族文学分为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两个方向的具体情况,然后才开始现当代作家文学部分的叙述。可以说,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作家文学部分是由现当代真正开始的,因此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几乎可以等同于少数民族作家文学。在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范围中,这一部分同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是少数民族文学专业的两大核心课程。但同现当代文学史的其他内容相比,它既没有严格地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并以此来突出其文学发展的时代特点,也没有以族别或其他文学上的特点为核心进行专题讲解,而仅仅在题材进行简单划分的基础上,对相对重要的作家和作品进行列举。诗歌和小说两种文体成果较多,但在正文部分仅具体列举了十二位作家及其作品。加上散文和戏剧部分也只有十七位作家在列。以上作家及作品的罗列完全不能将少数民族作家文学史的脉络梳理清晰,就算仅介绍少数民族作家中经典作家及作品的内容,教材所选作家的数量也难以支撑。但另一方面,这十七位作家的选取对于“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一章仅14页的篇幅而言,又显得过多,导致每位作家及其作品只能进行简单的列举和介绍,无法如其他章节叙述单个作家及作品内容那样进行细致地分析。或许是由于篇幅所限,无论从选取对象的年代、族别还是文学特点来看,这一章文学史的叙述都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既不能在广度上从少数民族文学的角度呈现出大致的文学史全貌,也不能就深度表现出单个作家的文学特点。同在政治、历史上具有边缘意义更甚的港澳台文学部分相比,少数民族文学的编写方式有一种游离在中国文学史书写体例之外的意味。因为在这一版《中国现代文学史》中,港澳台文学的编写直接整合到整个现当代文学史的叙述中,而非少数民族文学那样单独讨论。

将少数民族文学单列一章而排除在“大文学史”的历时叙述之外,在多民族文化相异的角度上有一定道理。但短小的篇幅不仅使各少数民族文学的特点无法表现出来,从文学史的角度也有欠缺。比如第一节“现当代少数民族诗歌”介绍的四位诗人中,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为界,包玉堂、韦其麟和晓雪是大致在此之前同一时期进行文学活动的作家,阿库乌雾则是在八十年代之后活跃的作家。但现当代少数民族诗歌的发展,就算不考虑族别等因素的区别,其大致走向仍是与整个现当代诗歌发展的进程有一定趋同性的。若只以新时期为界限进行一刀切的文学史断代,恐怕太过简单。小说部分也有同样的问题。而在相对成果不显的散文和戏剧部分,连一刀切式的断代也没有了,直接将经典作家罗列二三,难称其为“史”。

另外,就选取作家的经典性方面,也存在再讨论的空间。要在极其有限的篇幅中以怎样的标准选取作家来呈现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基本面貌,的确是一个难题。若以民族性为前提,各民族具有客观差异的情况下如何拟定统一的判断标准、个别民族母语文学的部分是否应该纳入讨论,这些问题无法回避。在这一版本的文学史编写中,进入叙述的少数民族作家大致分为三种类型,虽样本较少,但也由此可以窥见其中隐含的选取标准。一是主要活跃在八十年代前、较早成名的老作家,同样也是各少数民族现当代文学创作的先驱,例如包玉堂、韦其麟、晓雪、端木蕻良、玛拉沁夫、胡奇、赵银棠、那家伦、颜一烟、超克图那仁、乌.白辛;二是主要活跃在新时期之后且在国内(获得国家级文学奖项)或国际上(作品外译且引起讨论)有声誉的作家,如乌热尔图、阿来、霍达、张承志、叶广岑;三是在母语文学创作方面成果突出的作家,如阿库乌雾。若仅以经典性来考量,那具有民族身份的经典大家如老舍、沈从文等是否应该纳入讨论范围,或是否应该在其他章节与其相关的叙述中强调其民族性的部分,都是需要思考的议题。

  1. 少数民族文学进入主流文学史教材编写的意义

文学史教材的编写几乎涉及到三个层面的意义,即“文学”“历史”和“教材”。因为文学史不仅属于韦勒克在《文学理论》中提出的“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三者构成的文学研究的一部分,它也具备“历史”的意义,因此也具有历史的当下性和未完成性。被纳入文学史、尤其是主流文学史讨论的作家作品也是其经典化的过程,文学史的建构则呈现出一种开放的具有话语权意味的形态。而作为教材的文学史,即“文学史承担的教育责任,早已使它变成了意识型态构建的一部分……直接导向一种文化价值观念的成立”。因此从这三个层面上看,这一版《中国现代文学史1915—2016》关于少数民族文学部分的编写具有突破性的意义。首先,虽然有种种尚需讨论的问题,譬如如何将少数民族文学史以更恰当的编写范式整合到整个现当代中国文学史当中去,但将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专题讨论在主流文学史教材中仍是具有开创性的,为以后少数民族文学被纳入到主流文学视野发展的合理性跨出第一步,这对于整个中国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的学科发展都是有益的。其次,文学史的建构是一种知识体系的建构,在少数民族文学史摆脱被忽视的地位、逐渐融入整个中国文学史的同时,对整个民族国家的建构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认同也产生着积极的意义。从教学的角度来看,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如果中国文学史教材的编写忽略了其他少数民族客观存在的状况,文学课堂上的学生将会难以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学也是中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对于中国文学的认识将会是分裂的,中国文学真正的整体性、丰富性和深刻性也将被减弱。其三,主流文学史对于少数民族单列专题进行讨论,实际上是将“少数民族文学”这一概念首次作为中国文学的一部分引入学生的视野中。尽管篇幅短小,但就这一专题而言,教师如何在课堂上讲授它,学生如何去接受它,以及教师、学生以及教材本身的联结如何对学生的知识、情感、民族意识等产生影响,至少初步提供了有所作用的空间。

因此,少数民族文学史进入中国文学史教材编写中,不仅是有益的,且是有必要的。许多学生在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之前,尚不知道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是属于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下的八个二级学科之一,甚至某些地方部门进行招聘资格审核时,也有拒绝承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属于中国语言文学大类的现象。所以在本科教育阶段对少数民族文学属于中国文学这一观念的强化,进而形成全面的中国文学史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民族观的认识,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来说不可谓不重要。这一工作是文学史教材应该要承担的,因为文学史编写背后涉及的是“文学史的权力”,包含“文学史与历史、与教育、与意识型态等的关系”

  1. 主流文学史教材如何纳入少数民族文学史书写的再思考

就朱栋霖等主编的2018年版《中国现代文学史1915—2016》中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史部分出现的具体情况而言,将少数民族文学史整合到中国文学史中的过程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基于上述各类问题,或有几个方向值得讨论。

一是就篇幅而言,需要提升少数民族文学史在整个中国文学史的叙述中所占的比例。一方面,这一要求与实际情况中少数民族文学的具体发展状况和成果相符,而此版本教材共663页中少数民族文学史只占14页,甚至不比一些重要作家个人专题的篇幅;另一方面,这一问题若不得到相应的正视,后续所有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进行发展的设想都只能是空谈。二是就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叙述而言,无论是在作者的选取还是在历时的罗列上,都需要有相对标准的划分方式和内在逻辑,否则很难从文学史的角度呈现出少数民族作家文学的整体面貌。就这一版教材来说,这些选取标准和内在逻辑或因篇幅的限制未能清楚地显现出来,若非对少数民族作家文学有一定了解的人,是难以挖掘到其中脉络的。三是在民族性的问题上,是否在叙述的过程中强调作家作品的民族性,或是否以其民族性作为重要指向,各个民族文学创作的独特性应该如何呈现等,都是需要再讨论的问题。四是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和其他学科的边界问题。如在此版教材中,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自然从属于中国现当代文学中。但早先以现当代文学大家而知名的老舍、沈从文等作家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同时也创造了许多饱含本民族文化意识的文学作品,他们是否应该归入现当代少数民族作家讨论的范围或以怎样的面貌呈现其民族性,尚缺乏讨论。五是主流文学史教材如何书写少数民族文学史的体例问题。在这一版教材中,其他所有类型的文学史都被整合进入统一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史顺时排列的书写当中时,仅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被单列一章。虽然这种编写体例使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呈现出略游离于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的姿态,但优点是它能最大程度保有其整体性,同时以独立章节的姿态强调“少数民族文学”这一常被忽略的概念。如何在中国文学史整体编写的体例中尽量不要顾此失彼,需要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和取舍。

综上所述,主流文学史教材中才刚刚开始将少数民族文学史纳入到书写当中,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发展,这是一个积极的讯号,但也还有许多可以为之努力的空间。从编写文学史的角度讲,“从认识到目前新文学史的局限,到完成‘大文学史’的目标,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艰苦的劳作。可以断言,这个任务在短时间内还是难以完成的,但有心者、有志者、肯于艰苦奋斗的人,正有个美好的前景在等待他们。”

参考文献:

  1. 黄修己.中国新文学史编纂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 [美]韦勒克沃伦著,刘象愚译.文学理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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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朱栋霖,吴义勤,朱晓进.中国现代文学史1915—2016[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5. 吴泰松.文学史视阈中的台港澳文学编写范式——以大陆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教材为中心的考察[J].现代中国文化与文学,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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