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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部门劳动关系,在外观上与企业内劳动关系并无差别。但因用人单位的特殊性而导致这类劳动关系具有区别于企业劳动关系的某些特质。公共部门劳动关系存有区别于企业内劳动关系的法律环境,在协调机制也有自己的特点,需要针对公共部门劳动关系的特质而采取不同的员工激励方式。

  • 标签: 公共部门劳动关系 法律环境 特质 激励
  • 简介:部门法的划分叶必丰一、部门法划分的价值本人曾经认为,对部门法的划分,即某些法律规范属于哪个部门法是无关紧要的,法对社会关系或利益关系的调整并不会因部门法的划分而改变或削弱,因而不愿参与这一领域的讨论。事实证明,这一认识是错误的,因为部门法的划分具有...

  • 标签: 部门法 物质利益关系 法律规范 历史唯物主义 划分标准 公共利益
  • 简介:审计部门可按图审计来信我县筹建图书馆,因图纸设计较粗,曾多次变更。加之我馆经办人缺乏管理知识,不懂建筑,施工中不能仔细、正确测核验查,竣工验收时设计、施工监督单位都签了字为合格工程,直到决算时才发现承包单位未按图施工,仿古屋面矮347公分,全部硅石保...

  • 标签: 审计部门 图审 合格工程 施工监督 工程承包 竣工验收
  • 简介:劳动权从狭义的工作权到广义劳动权,从个别劳动权到集体劳动权,其已发展为一个内容丰富的、综合性的权利体系。劳动者的权利结构中,除劳动者个人权利外,还存在着劳动公益权,其享有和受益者是现代工业社会的整个劳动者阶层,而非某个或某些特定的人,其往往由工会组织来具体行使,且在特征上具有明显的社会权属性和强烈的公益属性。现有非诉机制对劳动公益权保护的乏力和传统诉讼机制对劳动公益权保护的局限性导致劳动公益权困境的存在,分析公益诉讼的优势所在,并提出劳动公益诉讼制度,从原告资格、受案范围和举证责任方面尝试构建。

  • 标签: 劳动公益权 非诉机制 诉讼机制 困境 出路
  • 简介:各地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尤其是在全球性金融危机期间出台了各自的司法意见,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文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弥补了《劳动合同法》的不足和立法盲点。但是,也存在相当一些有悖于法理和立法法的解释误区,带来了各地司法不统一的混乱。如何认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和劳动关系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包括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及借用营业执照或挂靠的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个人承包经营形成的用工关系、下岗、内退职工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所形成的关系以及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问题等。因此,应当对地方性司法指导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吸收借鉴其合理之处,阐释其存在的误区,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劳动合同法》。

  • 标签: 劳动合同法 地方指导意见 劳动关系认定 梳理 评述
  • 简介: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修正,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明确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条重要原则写入宪法。“人权入宪”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中国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人权的认识进一步得到深化,对人民法院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标签: 劳动争议诉讼 人权保障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尊重和保障人权 劳动者 人权事业
  • 简介:<正>行政法是行政管理方面法规的总称。行政法有以分类行政法形式存在;也有以部门行政法的形式出现。按照调整对象作为标准,可把凡调整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规归纳为一类,可称为分类行政法,以与调整其他性质社会关系的法规相区别。分类行政法作为法规类别,一般是由一系列单行行政管理法规组成。部门行政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有自己的法规体系和指导原则。其法规体系或形成为法典,或以几个基本法为骨干加上若干分支的单行法规组成。部门法的理论体系至少说明了其独特的调整对象和方法、结构以及基本原则。分类行政法是形成部门行政法的渊源。但同一性质的分类行政法形成什么样的部门行政法,形成几个部门行政法,这都由历史发展来决定。

  • 标签: 行政法典 部门行政法 独立的部门法 行政管理法规 法规体系 单行法规
  • 简介:<正>战后,由于维希体制的崩溃,使战前劳动法制的一些原则得到了恢复,这就是恢复"工会自由"和罢工自由,以后从法律上确认了职工代表制(一九四六年四月十六日法律)。但是,在战后特殊的经济条件(战后复兴经济)之下,劳动协约法不可能立即恢复到一九三六年法律所确立的制度上来,只是

  • 标签: 劳动法制 协约法 职工代表 法律 团结权 工会会员
  • 简介:<正>党和人民政府对劳动法一贯重视。在党的领导下早在1922年开展了劳动立法运动,制定了劳动法大纲,开始了长期的劳动立法斗争,1931牢中央苏区制定了第一部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此后,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政府都制定了劳动法规。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劳动法律规范,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制定了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

  • 标签: 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 劳动立法 劳动法 集体合同法 经营企业
  • 简介:劳动法上的所谓劳动者,乃是达到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的智识或技能,有就业欲望并能够按照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与用工者依法订立用工契约,通过独立向用工者有偿出让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接受用工者的纪律和管理,参与到用工者指令要求或按照约定要求的内部生产协作过程中从事相关活动,以此与用工者形成人身隶属和管理关系,并由此按照约定获取相应的工资报酬的自然人。

  • 标签: 劳动 劳动法 劳动者
  • 简介:部门行政法的划分标准不是单一的,必须同时考虑其规范对象、法律形式、职能权限等多种因素,若干因素综合在一起共同使部门行政法有了自己的内涵.确定部门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也须从多种角度进行比较分析,部门行政法主要规范行政相对人,以保护行政权为主旨,侧重调整管理关系或私权关系;行政法则主要规范行政主体,以限制行政权为主旨,侧重调整行政关系或公权关系.部门行政法的体系构架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模式,从职权行使的主体、各类管理关系以及行政权的范畴等多种角度都可以构架部门行政法体系.

  • 标签: 中国 部门行政法 划分标准 调整对象 行政关系 公权关系
  • 简介:府谷县地处世界八大煤田之一——神府煤田腹地,黄河环城而过,长城横跨东西,是陕北地区新型的工业城市。府谷县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于2004年,隶属于府谷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全队现有专职劳动监察员28人,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是一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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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与我国社会改革的历史潮流相呼应,劳动改造无疑也被推进了改革的历史漩涡,汇入了改革的时代浪潮。对于劳动改造改革的根本方向何在,人们经过了艰苦不懈的努力,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探索。在此本人拟就探寻劳动改造的改革方向和中国特色的问题,谈点个人的粗浅认识,以抛砖引玉。思路之一:关于监狱学校改革开放后,同其他领域一样,劳动改造也进行了历史性的总结与分析,高度肯定了建国30年来劳动改造的辉煌业绩和成功经验,根据“新时期、新情况”的基本认识,从犯人的阶级成

  • 标签: 改革方向 劳动改造 中国特色 劳改 教育改造 基本的
  • 简介:<正>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规、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劳动争议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消灭了剥削,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他们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 标签: 劳动争议 争议的处理 劳动关系 争议事项 劳动争议案件 仲裁委员会
  • 简介:本文全面分析了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无效制度规定的现状以及发展市场经济对完善劳动合同无效制度的迫切需要,同时笔者对于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标准、现实社会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一些不规范情况的效力认定及法律后果的处理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以期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实现劳动力市场的良性运作。

  • 标签: 劳动合同无效制度 劳动法 法律后果 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 劳动力市场
  • 简介:劳动抗辩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在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拒绝用人单位的劳动请求或劳动指示的权利,在性质上属自力救济权。我国对劳动指示权抗辩的直接法律规定主要在劳动保护法中,不过在劳动立法中却没有针对劳动请求权抗辩的规定,《合同法》可以提供此种法律依据。实践中,劳动抗辩权行使会遇到一些障碍,应有针对性地予以克服。劳动抗辩权是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最佳方式,具有效率高且成本低的优势,其行使效果表现为暂停提供劳动,但一旦抗辩事由消失则劳动关系又恢复到正常状态。

  • 标签: 劳动者 劳动抗辩权 劳动请求 劳动指示
  • 简介:<正>苏维埃法学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在很大程度上得助于规定苏联现代法学思想和苏联立法实践主要方向的苏共第二十四次代表大会和第二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反映“国家体质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全部体系最本质和最稳固特征”的苏联新宪法的通过。这些年,发表了不少科学家有关研究法律科学迫切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多方面保护苏维埃人的权利和利益的著作。然而,在法津科学体系中,唯独一个对发展国际经济和文化合作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学部门仍未涉及到,这就是国际民法(即传统法学术语所说的国际私法)。需要研究这一法学部门的对象(它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内容),以及这一法学部门的体系——它在整个法学科目中的地泣:它是属于(超出通常本国法范围之外的)国际法,或者

  • 标签: 国际私法 苏维埃法 法律关系 国际公法 国际法 对外贸易
  • 简介:今年四月下旬,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华东政法学院共同主持,在上海召开首次法学理论会议,全国各地立法、司法、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的专家、学者六十余人参加了这次盛会。这次讨论会集中探讨了有关建立中国式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问题,这是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一个关系全局的重要理论课题。与会同志在提交大会许多论文的基础上,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开展了不同意见的自由讨论。通过讨论,交流了观点,明确了认识,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在许多根本问题上取得了比较一致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入研究这个重大理论问题作出了良好的开端。在讨论中,分歧较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经济法能否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一部分同志坚决认为,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是根本不存在的,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这里选登刘春茂同志的这篇论文,就代表这种观点;而不少同志在论文中都提到和肯定了经济法,有的甚至认为经济法是极为重要的基本法,主张这种观点的文章,本刊已经发表过几篇(见1981年第1期),这里暂不刊登。希望政法界和法学界同志在理论和实际结合上,对这个问题展开深入的探讨,为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 标签: 经济法 法律部门 调整对象 调整方法 法律体系 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