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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虽然超市的保管行为系无偿保管行为,故不能将超市保管行为按一般的无偿保管行为来对待,因为周女士所带包交超市保管系无偿保管行为

  • 标签: 应否承担 承担赔偿 赔偿责任
  • 简介:从世界历史来看,国家赔偿责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从全面否定到相对肯定,从简单到全面的发展过程。1994年,《国家赔偿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全面确立了国家赔偿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原《国家赔偿法》对赔偿范围的界定显得过于狭窄,难以有效支撑公民的部分正当赔偿要求。因此,在具备了一定的物质条件、社会条件和人才条件的基础上,现行《国家赔偿法》应运而生。新《国家赔偿法》拓展了国家的赔偿责任范围,对行政赔偿范围、刑事赔偿范围和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都作了明确规定。

  • 标签: 国家赔偿法 赔偿范围 国家机关
  • 简介:本文论述了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重点包括职务行为的主体、职务违法行为、损害以及因果关系等内容。

  • 标签: 国家侵权 赔偿责任 构成
  • 简介:当事人双方就原告有否在被告处存车的事实,  一、现有证据尚未形成证据锁链  本案存车处长期以来存车时一律不给存车凭证,而被告存车处采取不给存车凭证、先存车后收费的方式

  • 标签: 存车处应否 应否承担 承担赔偿
  • 简介: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信赖利益损失,具体包括所受损害、机会利益损失和维持利益。赔偿信赖利益一般情况下应以期待利益为限,但因违反保护、保密义务侵犯相对人维持利益时应除外。缔约过失责任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受害人受到严重的精神损害,可以请求权竞合理论选择要求致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这与缔约过失责任不同,受害人应承担过失的举证责任

  • 标签: 缔约过失责任 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 期待利益 精神损失 举证责任
  • 简介:国家赔偿责任免除范围的大小及其合理性,取决于对国家权力的适当法律保障并受国家财政状况的制约.鉴于对人权保障的日益重视,国家赔偿责任的免除应受到限制.在具体制度建设中,尤其要完善就国家赔偿责任免除的举证责任分配.

  • 标签: 国家赔偿责任 免除 范围 举证责任
  • 简介:  3、关于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确定的问题,  2、关于因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 标签: 损害赔偿过错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 认定赔偿标准
  • 简介:  3、关于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确定的问题,  2、关于因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 标签: 损害赔偿过错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 认定赔偿标准
  • 简介:  3、关于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确定的问题,  2、关于因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 标签: 损害赔偿过错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 认定赔偿标准
  • 简介: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不能把夫妻间相互扶养与夫妻间的人身损害赔偿混为一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 夫妻间人身 损害赔偿责任
  • 简介: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不能把夫妻间相互扶养与夫妻间的人身损害赔偿混为一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 夫妻间人身 损害赔偿责任
  • 简介:无因管理要件有管理人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之要件,管理人应承担过失责任,(l)本人主张享有无因管理之利益应偿还管理人所支出之债务(即无因管理之债)

  • 标签: 不当损害 损害赔偿 管理不当
  • 简介:管理人依法定或约定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是有法律上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即管理意思是指以其管理行为所生的事实上的利益,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管理事务是指处理事务的行为

  • 标签: 不当损害 损害赔偿 管理不当
  • 简介:至于因工程质量缺陷给建设单位以外的其他主体造成损害的责任则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分别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如果由于质量不合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害

  • 标签: 主体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 损害赔偿责任
  • 简介:摘要:分析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的关系,二者之间并不是无法逾越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996条的规定,违反合同的精神损害得到了认定。但是,如果将违约后的精神损害作为一种共同请求,则有可能一次性实现所有的损失,避免诉讼过程的繁琐,且主张违约责任,过错构成要件相对宽松。

  • 标签: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竞合 精神损害赔偿
  • 简介:摘要在依法治校,学生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明确高校与学生,高校与第三人在学生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是高校进一步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学生教育价值观、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形成的需要,也是学生事故处理的需要,本文拟对高校学生事故的界定和归责进行分析探讨。

  • 标签: 高校学生 人身损害赔偿 实习单位
  • 简介:在校中小学生受到人身伤害后,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怎样承担责任,成为近几年损害赔偿的热门话题.由于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明确规定,故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社会舆论,可谓众说纷纭.2001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6月国家教育部制定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确立了以过错责任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则.

  • 标签: 学校 未成年人 学生 伤害事故 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