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历了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CDM的进一步发展面临着如下几个方面的主要挑战:系统效率低下:EB决策的透明性、一致性和公平性有待提高;项目审定/注册/核证/签发中的不确定性较大;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项目的区域分布不均衡;2012年之后国际规则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针对这些问题,《京都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给出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包括要求EB就其决定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要求EB在决策过程中考虑更多权威来源的信息,要求EB建立和项目参与方就特定案例进行直接沟通的程序以及针对DOE和EB负面决定的申诉程序,给予注册项目的数量少于10个的国家一定的特殊待遇,如延缓缴纳项目的注册费、开发自上而下的方法学、为项目开发提供贷款等。但这些要求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落在实处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简介:根据我省水利工程造价编制、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大量实践案例,针对现行编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改进方法,为修编河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提供参考。
简介:1994年3月30日,电力工业部以电政法(1994)184号文发出关于《电力建设利用外资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促进电力建设利用外资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快电力工业利用外资的步伐,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全国外资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电力工业利用外资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我部拟订了《电力建设利用外资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利用外资是加快电力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电管局、电力局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管理职责,依法加强对本地区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工作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利用外资的前期工作,利用外资既要持积极态度,又要注意防止盲目性,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为了使电力建设利用外资符合我国法律要求,对意向书、合同书的起草、谈判、签订应有法律顾问参加,均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发至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归口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