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4
279 个结果
  • 简介: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是在不法类型判断基础上的违法性阻却事由,定位明确,判断严谨。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往往被混入免责事由之中,定位游离,功能弱化。要对正当化事由进行刑关系考察,在民法上就必须切割“违法性’’与“过错”。对于“明定’’的正当化事由,在解释论上要尽可能消解刑规范冲突以维护其“互通性”。就“续造’’的正当化事由而言,效力局限于其被认定的法领域,并不当然在其他法领域有效。

  • 标签: 正当化事由 刑民关系 明定续造 规范冲突
  • 简介:论以法治●郭道晖一、依法治国的实质在以法治权、治一项政策、方针、口号的提出,在我们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往往可以立即得到一呼百应的效果。但是,要真正领会其含义,把握其精神实质,取得全党全体干部的共识,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认识与实践过程,往往在一...

  • 标签: “依法治国” 行政自由裁量权 以法治官 公职人员 以法治权 行政官员
  • 简介:与反腐·王洪武·提到反腐败,有的领导干部心存这样的顾虑:许多腐败现象连着上上下下,非常复杂,弄得不好就丢了“乌钞帽”,因而总不敢大刀阔斧去整治。这就涉及到一个“保与反腐”的严肃话题。诚然,能保住,甚而再升官,这对更好地带领群众开展反腐败斗争显...

  • 标签: 反腐败斗争 《苍天在上》 领导干部 腐败现象 战略部署 唯物辩证
  • 简介:<正>我国法制建设的焦点——从人治走向法治文盛堂(湖北罗田县人民检察院):当今中国的法制建设,可谓中华法制史上的黄金岁月,然而,若从执法、司法效益的角度来衡量,最近几年出现了"滑坡"现象,从我们检察机关来讲,干警们普遍感到履行律法督监职责力不从心,违法难究的事例俯拾即是:1)现行检察制度取消了检察机关"一般监督"的职权,并置检察机关于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之外,名曰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实际无法监督国家民事、经济、行政法律的统一实施,甚至眼睁睁地看着这些法律在实施中常常任凭强权的摆布。加之当前

  • 标签: 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 法制建设 现行检察制度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官
  • 简介:清代国家法律规定,当事人呈交的状纸须由通过考试获得资格的代书抄写及核查,并盖上衙门颁发的戳记。代书有义务检查当事人控诉是否真实,据之书写状纸并以此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代书制度的设置,弥补了诉讼制度的不足,但主要目的在于去除讼师行业、协助衙门限制过多的诉讼、提高衙门的审判效率。代书虽有为私人服务的现代律师色彩,但工作性质更像是庭前立案审查机制,成为协助公权力运作的工具。因此,在清末,代书制度演化为审判机构的部分职责,而非成为向近代律师制度转化的本土资源,从而走向了终结。

  • 标签: 清朝 官代书 诉讼制度
  • 简介: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基石,检察助理制度面临改革带来的新难题和新要求。要严格确定检察助理的准入标准,科学界定检察与检察助理的职权,加强检察人员之间的交流转任,确保检察助理制度得以正确实施。

  • 标签: 检察官助理 严格准入标准 职责定位 职业保障
  • 简介:监察作为监察制度的主体其素质的高低优劣直接影响到监察的效果。隋朝监察制度的性质和监察对象、内容、范围,决定了监察必须具有耿直敢言、公正无私的品格,器识远大、博学多才的素养和丰富的基层实践工作经验等,只有如此,才能承担起上匡失策,下纠邪的监察职责,保证国家机器稳固而高效地运转。

  • 标签: 隋朝 监察制 度监察官 素养
  • 简介:四川省纪委办案人员在彻底清查张照明的资产与犯罪事实时,在他家最隐秘的地方找出了一份张照明1999年5月与人签订的"跑协议".协议规定:张长照明出借给赵文华的40万元现金不再归还,赵文华保证在一定时期内使张照明达到副厅级职务.赵文华是何许人也?他究竟有何能耐帮一个处级干部跑?办案人员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一件令人啼笑皆非、荒唐跑案渐渐浮出水面……

  • 标签: 赵文华 张照明 人事任免权 受贿罪 犯罪事实
  • 简介:2008年12月4日晚,中央电视台女记者李敏在北京家中被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4名检察以涉嫌受贿22万元带走。由于一个月前李敏曾采访过杏花岭区检察院涉嫌滥用职权,而该检察院又涉及两名富商之间的经济纠纷案,随后又曝出女记者李敏与富商弟弟吴晓华的男女朋友关系,使得这起"检

  • 标签: 抓记者 案调查 检察官进京
  • 简介:交叉案件的审理顺序并非由刑、案件的关联形态决定的,司法解释确立的类型化的思路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加剧了实务中的混乱。妥当的解决方案是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中止的规定的框架下,通过精确界定诉讼中止的“必要性”,限制“先刑后”的适用范围。在界定“必要性”时,应当着重考虑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的预决力规则,以及刑、案件不同的诉讼目的与证据规则,充分尊重民事审判权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 标签: 刑民交叉 先刑后民 刑民并行 刑事判决的效力
  • 简介:“满汉复设”是清代官制的突出特色之一,但在刑部这样具有相当特殊性的部门里,满汉权力的配置及其运作实态如何?对此,由于清廷粉饰遮掩,讳莫如深,令研究者常有资料不足征之憾。本文借助所见史料,从语言和人事政策两个角度试做探讨,粗线条地勾勒出清代刑部满汉权力消长的大致脉络,展现了从清初满垄断刑部到晚清出现的所谓“专家掌部”现象的反差。尽管清廷一再重申“国语骑射”等崇满抑汉的民族歧视政策,以期维持统治民族的向心力,但是,伴随着无法阻挡的族群融合及制度文化发展的内在趋势,司法领域内追求审判公平及专业化的潮流,最终还是冲破了种族和语言的藩篱。

  • 标签: 刑部 官制 语言 满汉复设
  • 简介: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目标、检察、辅助检察、检察长的权力清单,但对检察惩戒程序规定的较少。应以与司法责任制改革协调的视角进一步完善检察惩戒程序:在惩戒事由上以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不当行为为主要对象;在惩戒措施上,应排除开除、免职等涉及检察身份的惩戒措施,并充实能够保障检察院独立的相对轻缓的惩戒措施;在惩戒程序上,不仅应强化惩戒委员会的中立性,而且应强化对被诉检察的程序保障。

  • 标签: 司法责任制 检察官惩戒 检察官惩戒委员会 检察官惩戒程序 检察官惩戒措施
  • 简介:周穆王任命伯同为太仆正的同时,告诫他要谨慎地选择部属,只能选用品德高尚的君子作为群仆近臣,因为君王有德在于臣下,君主失德也在于臣下,切不可选用那些巧言令色、阿谀奉承的小人服侍君王左右。这种箴在当代中国反腐败斗争中,仍有重要的观念及制度的借鉴价值;对当代世界范围内如何克服“亲信干政”之类的“亲信政治”和“家族政治”的弊病以及进一步完善现代民主政治也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 标签: 后德惟臣 不德惟臣 慎简乃僚 亲信干政 民主政治
  • 简介:为了规范量刑,减少量刑偏差,英美法系国家制定了系统的量刑指南。我国刑事审判实务中量刑失衡的现象非常严重,因此,不管在实务界还是理论界都积极进行探索,主张制定中国的量刑指南。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针对某些案件制定量刑指南。然而.量刑指南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要将它放到整个刑事司法体系中进行思考。本文以美国联邦量刑指南下的检察裁量权为线索,分析了检察裁量权与量刑指南的衔接关系.期许为我国制定量刑指南提供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 标签: 量刑均衡 量刑指南 检察官裁量权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法》(以下简称为"两法")于今年2月28日颁布,7月1日施行,这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促进"两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以下简称"两院组织法")作为"两院"组织机构的基本法律,由于立法

  • 标签: 组织法 市人民检察院 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高级人民法院 两院
  • 简介:目前关于刑交叉案件分类标准较为混乱,有必要提出新的分类模式,即从本质意义上划分为“竞合型刑交叉案件”和“牵连型刑交叉案件”;从理论意义上划分为“程序性刑交叉案件”和“实体性刑交叉案件”。程序性刑交叉案件主要承载着人们程序处理上的期望;而实体性刑交叉案件则主要承载着人们对刑关系深入理论研究的期望。其中,对实体性刑交叉案件的研究将影响着未来的研究方向。

  • 标签: 刑民交叉案件 程序 实体 刑法 民法
  • 简介:国际刑事法院检察自行调查权是国际刑事法院检察根据自己从来文中掌握的犯罪资料独立启动对任何一个缔约国国内发生的犯罪情势进行调查的权力.它既是最能体现国际刑事法院检察独立性的权力.同时也是国际社会最担心被滥用的权力。在《罗马规约》缔约过程中。检察自行调查权的行使是各国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基于对检察滥用权力的疑虑.《罗马规约》为检察行使自行调查权设置了一定的制约机制。国际刑事法院检察从上任伊始便采取了对自行调查权尽量备而不用并鼓励缔约国自我提交情势的策略:尽管检察对肯尼亚和科特迪瓦情势两次行使自行调查权的实践取得了成功,但这并不会改变其审慎使用自行调查权的策略。

  • 标签: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 自行调查权 自我提交情势 肯尼亚情势
  • 简介:大额存单纠纷是指以银行大额定期储蓄存单为载体,涉诉和涉案金额百亿元人民币的纠纷案件或刑事犯罪案件。司法实践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分歧表现为:针对同一事实,民事判决和刑事判决相关主体的责任认定不一致,或在民事判决已做出认定的前提,刑事指控中又发现了新证据,致使前者形成诉累。同时存在刑事责任认定上存有漏罪、对涉及犯罪行为的定性不准确、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取得程序不同,其证明力自然有差异等问题。具体可采取如下处理意见:适用先刑后的原则,中止民事部分的审理;应协调公、检、法三方关系;注意对涉案款项及赃款返还问题的处理。

  • 标签: 大额存单纠纷案件 刑民交叉责任 出资人 用资人 银行 民事判决
  • 简介:为了进一步规范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2017年起,对县人民法院法官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开展履职评议,并成立了两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会主任马宝剑任组长,副主任马先友、余永军担任副组长。评议工作将在常委会任期内按年度分批次进行,首批次评议对象为县法院1名法官、县检察院1名检察

  • 标签: 人大常委会 检察官 宁陕县 法官 履职 人民检察院
  • 简介:“先刑后”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在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先刑后”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刑事犯罪和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交织的案件中,这类案件大量存在,对其处理是否先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存在难以协调的问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法律无明文规定对刑事和民事交织的案件必须先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二是有人认为先审民事部分并不会影响对刑事犯罪追究;三是法院在收取了诉讼费后,如果将案件移送给侦查机关,诉讼费也将退给当事人,一旦经侦查、审判,刑事部分不构成犯罪,案件又将进入民事审理程序,增加了讼累;四是有关部门对刑事犯罪与懂事纠纷的联系和区别在认识上混淆不清,意见不统一;五是移送机制不健全。对此,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审判实践,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其抛砖引玉。

  • 标签: 司法实践 '先刑后民'原则 民事诉讼 刑事犯罪 '刑事优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