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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英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江海波按公司法的一般原理,公司与股东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公司一旦依法设立,便是一个独立于其股东的法人组织,而不是股东的法律主体资格的延伸。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股东对公司的责任...

  • 标签: 公司人格否认 债务承担 公司独立人格 资本不足 公司的股东 子公司
  • 简介:在英语中,"救济"的日常语义是指对疾病或者某种不良事物的治疗或者改善,这使得其很容易被扩展到法律语境之下。在英美法律语境中,"救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救济"主要是指由法律所提供的矫正损害(grievance)的手段。狭义上的"救济"则有四种含义,包括诉讼和诉因、源于不法行为和不公平的权利、法院判决或法院命令以及强制执行法院命令的手段等。"救济"的核心含义是法院判决或法院命令,其本质是一种源于法院发布的命令或者判决的权利,一种区别于既存实体和程序权利的第三类权利。

  • 标签: 救济 英美法 语义分析 法院命令
  • 简介:基于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英关法系国家司法制度中,对法官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甚至对充任法官者的年龄、资历、性格,以及法庭仪式、法官装束等都达成了诸多共识,形成独具一格的法官文化。这对于保证法官独立、司法公正、公众对司法判决的服从乃至法律信仰都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 标签: 英关法系 法官 法官文化 法律传统
  • 简介:由不文法进为成文法,为一般法制发达之常轨。远稽古代,概属不文法,成文法渐次取而代之。十八世纪中叶以还,编纂法典之举盛行于各国,成文法益占优势,不文法退居于无足轻重之位置。即彼夙以不文法国自居,并为人所称许之英国,晚近亦有多数单行条例之制定。美国建国之初,固继承英法,而以不文法为常态。

  • 标签: 法律解释 法源 成文法 十八世纪 单行条例 法制
  • 简介:<正>海上保险是随着航海贸易事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是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补偿方法,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凡是可能遭受海上风险的财产(如船舶、货物)、期限的收入(如运费、佣金)以及对第三者所应负的责任(如船舶碰撞责任),都可以作为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以便在保险标的因发生承保范围内的危险而遭受损失时,可以向保险人取得经济上的补偿。海上保险制度历史悠久。早在十四世纪海上保险业务在伦巴第地区已经相当发达。由于英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国际航海贸易中占居统治地位,因此英国的海上保险业务和海上保险法在世界上曾产生过重大的影响。1601年,英国通过了第一个关于海上保险的法案;1680年,英国出现了用英文写的海上保险

  • 标签: 海上保险单 海上保险法 保险业务 海上保险制度 航海贸易 保险标的
  • 简介:英关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包括自身防卫、防卫他人、防卫财产和执法防卫等,规定得比较详细和具体,易于操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防卫的紧迫性、必要性、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的比例关系以及所谓合理相信的问题。都有较大的分歧,尤其是美国模范刑法典的一些规定,虽然有一些创新,但似乎在有些问题上走得太远。关于防卫人的主观条件,模范刑法典认为,只要防卫人相信有不法侵害存在,无论行为人的认识是否合理,都可以进行防卫,甚至一些主观上有过错的人,也可以以正当防卫提出合法辩护,这就显得有些不合常理。笔者的观点是,应将防卫人的主观认识分为合理的认识和不合理的认识。如果是合理的认识,就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如果是不合理的认识,由于防卫人存在过错,就不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涉及防卫人和侵害人双方,如果能很好地平衡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就可以既维护好刑法的正当性,又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自身防卫 防卫他人 防卫财产 执法防卫 紧迫性 必要性
  • 简介:英美证据法对于证人资格、证人的作证能力和容许作证的范围、证言可信度的加强、证人可信度的检验以及交叉询问等事项,均作了比较详细的规范。《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601—615条,基本上就是关于这些事项的规定。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了解英美在这方面的制度,既有助于了解我们自身,也有助于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因此,本文以英美普通法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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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证明标准(“Standardofproof”、“thedegreesofproof”),在有些地方又被称为证明程度、证明要求。从字面上看,“标准”与“程度”、“要求”并非等值的术语,前者倾向于抽象的证明要求,后两者侧重于具体的证明状态。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们都意指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笔者倾向于沈达明先生的称法,①在本文论述中使用证明标准这一术语。证明标准,是指负有证明责任者履行责任必须达到法律要求的程度,否则就要遭到于己不利的裁决卢英美一些证据法著述将“证明责任”(有的地方是“证明负担”)、“证明标准”二者并行编排在一个章节中。从这一编排体例中,我们不难看出“证明标准”

  • 标签: 排除合理怀疑 刑事证明标准 证明责任 证据法 被告人 证据理论
  • 简介:英美法系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可分为两大类:一般证明标准与例外证明标准,我国诉讼法学界对此大都有一定的了解。但英国和美国对于这两大类证明标准是如何理解的,对哪些问题存在分歧,存在哪些分歧学界还没有深入分析。本文封英美两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关于证明标准的争议作了详细考察。

  • 标签: 民事诉讼 证明标准 争议
  • 简介:<正>叛国罪在本文中指的是一类罪,不能理解为我国刑法分则第一章中具体的“背叛祖国罪”。叛国罪作为严重危害国家生存安全的一类犯罪,在世界各国的法律中都几乎无不例外地规定予以严惩。

  • 标签: 叛国罪 英美法系 效忠义务 叛逆罪 图谋杀害 发动战争
  • 简介:<正>一、引言证明标准在英美证据法上一般以“standardofproof”,“thedegreesofproof”等语汇表述,通常译为“证明标准”,“证明程度”等,意指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从汉语语义学上看,“标准”与“程度”并非全然等值的术语,前者侧重于抽象的证明要求,后者则倾向于具体的证

  • 标签: 刑事证明标准 排除合理怀疑 证明责任 被告人 基础事实 证据法
  • 简介:英美法系研究公司董事的注意义务,集中于对其法律标准的探讨。经过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长期争论和深入反思,董事注意义务的普通法标准日渐完善,较好地解决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及保护、激励公司董事的潜在矛盾。本文通过对当代英美董事注意义务标准的分析,对该标准的发展趋势提出笔者的浅见,旨在为董事注意义务标准在我国公司法上的确立提供国外较为成熟的参考。

  • 标签: 注意义务 公司董事 法律标准 英美法系 普通法 公司法
  • 简介:“平行诉讼”是国际民事管辖冲突中出现的常见现象,国际社会解决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限制内国诉讼和阻止外国诉讼。禁诉令是美英等国在个别情况下用来阻止外国诉讼的一种方法。本文通过分析指出其存在明显的消极方面,同时认为也不可否认其在否定外国管辖权,表明本国司法态度方面的积极意义。我国可以针对某些国家在涉及我国民事争议中的遏度管辖,将禁诉令作为特定情况下阻止外国民事管辖的个别司法手段。

  • 标签: 国际民事管辖 一事两诉 遏度管辖 禁诉令
  • 简介:"80后写作"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中国文坛的一个重要文学现象,而青春文学、玄幻文学和盗墓文学可以看做"80后写作"的三个主要代表。本文通过对它们的出现、命名与走红原因等的描述与分析,试图给出"80后写作"一个较全面的阐释与评价。

  • 标签: “80后写作” 青春文学 玄幻文学 盗墓文学
  • 简介: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传统的形成开始于不同时期,前者的经验主义固有特色与大陆法的逻辑理性基本认知方法产生了根本的差异,为此,要理解英美财产法,就不能直接以英美人的方式去解读英美法,而必须尝试着用大陆法系的方法先作出一个初步的解读。本文就此提出了一个包括框架结构、突出特征以及作为其基础的规范类型和适用办法的英美财产法基本构造:英美财产法以普通法所有权与衡平所有权的双重所有权为框架结构,表现出以实物对象为中心的基本特征,对这些表象背后的支撑,则是它的法律裁判规则(legalrule)载体形式,从而能够采用关系类推和具体比较的办法实现法律的实施。

  • 标签: 比较法 英美财产法 基本构造 英美法系
  • 简介:被视为美国现代集团诉讼的前身的息诉状,是英美衡平法上的一种诉状和诉讼形式。息诉状产生的普通法动因在于普通法提供的救济不足,当事人请求衡平法院介入以避免多数诉讼。避免多数诉讼可以成为衡平法院取得对普通法上的多个相似诉讼行使管辖权的充分理由,但衡平法院在决定是否行使此种管辖权时,通常会考虑其他因素,如多个诉讼之间的关联度、陪审制的适用度以及案件的复杂性等。息诉状案件具备群体诉讼的特征,适用代表制和判决效力的扩张。息诉状的主要功能在于避免多数诉讼和便利诉讼,而不承担接近正义、私人执法等现代集团诉讼所担负的功能。

  • 标签: 息诉状 衡平法院管辖权 必要当事人规则 避免多数诉讼
  • 简介:<正>有法律就有法律解释。由于法律往往是用抽象命题作出的原则性规定,由于人们总是在不同水平上从不同角度去认识法律问题,也由于人类社会总是向前发展,以至法律常常落后于客观实际,人们不得不对法律进行解释。随着法律的发展,法律的解释也日益显示出其不

  • 标签: 大陆法系 司法解释 英美法系 法律解释 法律问题 原则性
  • 简介:<正>本来,陷害教唆是大陆刑法共同犯罪理论中的教唆犯问题,而警察圈套则是英美刑法辩护规则中合法辩护理由问题。二者是分属于不同法系、不同理论体系中的两个问题.但由于这两个问题涉及的情形有其相似或相同之处,只是着重点有所不同,故本文把这两个问题放在一起加以研讨和比较。

  • 标签: 陷害教唆 警察圈套 英美刑法 大陆刑法 两个问题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