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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我国现行的三大诉讼法中关于二审的裁判方式上均设置了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制度,作为本着“有错必纠”原则、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监督的一项重要程序保障,不容否认,发回重审制度在诉讼程序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一制度理论上的先天不足以及实践当中理解操作不和谐,使得司法实践为此付出了较大的代价,因此有必要对发回重审制度进行一番重新审视。

  • 标签: 发回重审制度 裁判方式 二审 法院审判 上级法院 有错必纠
  • 简介:发回重审是由诉讼法规定的一项诉讼程序,发回重审制度是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实施程序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对认定事实存在问题的案件不应发回重审

  • 标签: 发回重审制度 审视发回重审 重新审视
  • 简介:<正>在我国民事诉讼特定语境中,发回重审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简称,指上诉审法院撤销原审法院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制度。立法上,我国将撤销原判与发回重审两者联系在一起加以规定,实践中两者之间更是形

  • 标签: 发回重审 原审法院 撤销原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 上诉审 二审法院
  • 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发回重审制度予以完善,但修改不尽如人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发回重审制度存在的弊端。考察域外主要国家刑事发回重审制度的相关规定及适用,对进一步革除我国发回重审制度的弊端提供一些有益借鉴。

  • 标签: 刑事诉讼 重审制度 刑事发回重审 域外考察
  • 简介:<正>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年共受理二审民事案件513件,审结494件,结案率为96.3%。结案中,改判115件,改判率为23.28%;发回重审45件,发回重审率为9.11%,新收经济纠纷二审案件273件,审结268件,结案率为98%。结案中,改判50件,改判率为18.66%;发回重审38件,发回重审率为14.18%。总的来看,1993年开封市两级法院干警努力工作,案件总体质量是比较好的,但通过二审案件的审理,也确实发现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反映在改判、发

  • 标签: 发回重审 审判工作 当事人 民事经济案件 审判人员 改判率
  • 简介:通过时“疑罪从无”和“发回重审”的利弊分析,提出了以“疑罪从无”为原则改革“发回重审”制度的若干建议,旨在消除法律制度冲突.最大限度地发挥刑事二审程序的纠错功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刑事诉讼 疑罪从无 发回重审 冲突 改革
  • 简介:民事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民事发回重审作为民事案件的重要处理方式,实际上包含着撤销、发回重审这样三种民事诉讼动作,即上级法院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裁判、民事审判活动退回到前面诉讼程序、案件按照原来诉讼程序重新审理。因此,民事发回重审制度从性质上看,是民事诉讼程序从后向前的倒流,是民事诉讼程序的逆转。

  • 标签: 发回重审制度 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程序 重构 反思 诉讼法律制度
  • 简介:张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从当年1月9日起至7月8日止。张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就在一审判决刑期将满的前两天(7月6日)收到中级法院“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的裁定书。现张某仍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待重审。请问:张某在等待重审期间,是否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 标签: 上诉案件 强制措施 中国 刑事诉讼 逮捕条件
  • 简介:本文从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的上诉发回重新审判的规定入手,论述了刑事诉讼中宽泛的上诉发回重审,必然导致立法初衷同执法结果的悖离,导致法律上的自相矛盾,以上不足源于法权中心的思维逻辑。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应当确立人权中心的原则,进而确立上诉的有限发回重审原则。

  • 标签: 上诉 刑事诉讼 有限发回重审原则 法权中心 人权中心
  • 简介:本文从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出发.浅谈对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则和标准的理解。一、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发回重审,是上级法院撤销原判决,把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进行审判。二审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依法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对监督、指导一审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责成一审法院改正错误,

  • 标签: 二审法院 发回重审 民事案件 上级法院 一审 民事上诉案件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二审案件如果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二审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第191条又具体规定了一审哪些程序违法,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是我国法律有关规制发回重审的制度框架.从总的来说.发回重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个案的质量,减少了差错案件的发生率.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弊病.而其所蕴涵的价值也因实践中的种种悖论而倍受质疑。发回重审究竟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也成为了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之一.

  • 标签: 发回重审制度 《刑事诉讼法》 二审法院 证据不足 程序违法 制度框架
  • 简介:<正>目前,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某些二审法院对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案件,根据民诉法第184条规定,有时以原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首先从二审和二审法院再审目的和实现途径看,二审法院再审时裁定发回重审达不到自我监督的目的。虽然二审与再审的目的都在于保证法院裁判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使有错误的裁判得到纠正,以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但二者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不同。二审程序是上级法院通过上诉程序对

  • 标签: 审判监督程序 发回重审 下级法院 二审程序 适用法律 裁判文书
  • 简介:发回重审是世界普遍采用的一项诉讼制度,在保障公平正义和实现权利救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刑事二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二审程序目的实现。新刑事诉讼法对发回重审制度进行了改革,限制了发回重审的次数。在此背景下,革除发回重审制度的弊端,仍需要进一步规范发回重审的适用,重构配套的诉讼制度和司法制约机制。

  • 标签: 发回重审 司法制度 改革重构
  • 简介:将改判和发回重审的两种措施杂糅一处,以及将事实认定错误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种情况一律定为发回重审的做法,既不便于实践中的操作,也有违现代司法理念。但客观地讲,发回重审制度也有其自身的合理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分析其利弊的基础上,合理界定其适用范围。一审诉讼程序违法或者存在瑕疵、二审中出现了符合证据法要求的“新证据”、应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而一审法院未依法调取等情况则可以适用发回重审的措施。

  • 标签: 发回重审 改判 审级利益 适用范围
  • 简介:发回重审乃上级法院纠正下级法院错误判决的手段之一,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机会。科学构建发回重审事由,有利于发回重审功能的实现。分析发回重审事由设计的理论依据,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应当是发回重审的唯一事由,事实认定不清不能单独作为发回重审的事由。《民事诉讼法》第170条关于发回重审事由的设计有违诉讼法理,欠缺正当性。应当区分严重程序违法与一般程序违法而设定发回重审的事由,前者乃绝对的发回重审事由,后者只有在影响裁判结果且以维持审级制度为必要的情况下,才构成发回重审的事由。

  • 标签: 程序违法 发回重审 公正审判 审级利益
  • 简介:程序回转之所以成为诉讼法领域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因为存在一些类似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和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等争议较大又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回转现象。就此二者的共性而言,它们既是公检法机关应对法律空白或漏洞的变通方法,也是公检法机关为规避绩效考核的负面评价而达成的执法交易,还是检法机关处理某些棘手案件时转移压力的技术手段。可以从不成熟的司法科层制下的功利主义诉求、为熟人或同侪可以无原则地变通规则的传统处世哲学、绩效考核的负效应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反思和规制。

  • 标签: 程序回转 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发回重审 变通思维 绩效考核
  • 简介:二○○六年,以院纪检监察室为核心的案件督查组,认真做好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审查,对可能构成错案的及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并进行了相应处理。为了更好地分析总结我院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情况,探求其被重审和改判的成因,并力求找出避免或减少被重审和改判案件的对策,以确保和提高我院今后审理案件的质量,院纪检监察室于二○○七年年初对上年度的此类案件逐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分析:

  • 标签: 发回重审 上级法院 案件 改判 山区 审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