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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律解释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整体中具有辐射性和跨越性的重要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首要的法律解释权,解释法律应当遵循五道程序,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就司法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国现行法律解释的制度框架.这一制度框架中,立法法规定的法律解释制度在法律意义上是成立的,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是否合法则存在疑问.现今绝大多数国家一般都以司法机关为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中国实际采行的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司法机关都解释法律的二元化体制,前者是法律上的首要法律解释主体,后者则是实践中最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几十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法律解释为数非常有限,倒是法律上处于其次地位的最高司法机关的法律解释为数甚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首要的和主要的法律解释权,在逻辑上是成立的.然而逻辑上成立未必能完全解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期不足因而不能随时根据需要解释法律,它并不具体应用法律因而难以适时就法律应用特别是法律适用做出法律解释.转变这种状况,单用所谓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这种颇具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是不敷需要的.在法治发达的环境下,难以读到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之类的概念.应当从完善立法所建置的法律解释制度的角度解决问题:赋予最高司法机关以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的地位,消弥法律解释主体的法律地位和实际作用相疏离甚至相分裂的局面;明确法律解释主体的具体解释权限范围,划清法律解释同法律修改和补充的界限;改进法律解释运作程序;实现法律解释形式的规范化.通过这些努力,增进我们的整个法律制度文明和政治文明.

  • 标签: 中国 法律解释制度 国家法律制度 法律解释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最高司法机关
  • 简介:一、不能犯内涵及在研究不能犯未遂理论中的意义不能犯未遂在我国现行法理论中作为未遂犯的一种分类而存在,其地位可以说得到了广大学者的普遍认同,但我国的刑法学通说中却没有提出不能犯的概念。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实践中一般都承认迷信犯不构成犯罪但一概认为其它形式的不能犯都属于未遂犯,

  • 标签: 不能犯未遂 质疑 刑法理论 未遂犯 刑法学 迷信犯
  • 简介:<正>刑事和解是自2006年我国正式确立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之后、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导向下成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头戏和流行式,同时它又是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实践模板和基本路径。当前人民法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并非哗众取宠或仅是权宜之策,

  • 标签: 刑事和解 被害人 加害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人 刑事审判
  • 简介:<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适应改革的需要,我国颁布了大量的行政法规和经济法规。在这些非刑事法规中有相当一部分作了刑事方面的规定,即规定了与刑事法律有关的条款,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本文就此谈点个人看法,以求教于法学界的同志们。

  • 标签: 刑事法规 刑事规定 刑事法律规范 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 刑事条款 刑事立法
  • 简介:我国现行行刑衔接机制存在监督机制薄弱的问题。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行刑衔接监督主要依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实现,但该种监督存在职能定位不清晰、缺少强制性监督措施等不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监察委通过对国家公务人员的监督实现了对公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可以从监察范围、监察线索来源、监察措施等方面对行刑衔接监督机制进行完善。

  • 标签: 监察体制改革 行刑衔接 行刑衔接监督 监察监督
  • 简介:随着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行为表现形式日益多元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奖励就属于迥异于传统行政行为方式的引导型行为.由于法律关于行政奖励的规定不同,实践中也出现了各种类型的行政奖励争议.这些行政奖励争议引发的行政案件反映了新形势下行政机关与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

  • 标签: 行政奖励 行政机关 行政行为 现代政府 相对人权利 行政案件
  • 简介:<正>(二)审判责任审判责任,主要是指司法官吏不依据法律举发和论处犯罪所应承担的责任。此外,秦还要求司法官吏认真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否则,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早在商鞅变法时就提出:“吏民(欲)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

  • 标签: 诉讼制度 司法 官吏 承担法律责任 商鞅变法 秦始皇
  • 简介:关于我国诉讼中的证据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诉讼学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有益的研究。周国均曾在1981年第4期出版的《北京政法学院学报》上首次提出将我国判断证据的原则和制度概括为“法定确认”。1983年5月出版的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证据学》(群众出版社出版)将我国的诉讼证据制度概括为“实事求是”,对此,不少学者认为“实事求是”不能反映诉讼证据制度的特点,缺少个性,故纷纷撰写论文和发表见解,进行了探讨。经编者研究和综合,十年来,关于我国的诉讼证据制度的主张,除了法定确认和实事求是以外,主要还有:求实,循法求实,以法求实,以证求实,实质求实,依法以证求实;真实,依法真实,实质真实,客观真实,服从客观,确信真实;以实求是,以证求是,依法调查,实据求是;实据定案,据实定案,事实法定,鞠实主义,择实使用,真凭实据;依法确信,法定确信,实事求是基础上的确信,客观确认,客观验证,实事求是基础上的客观验证,等。真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1989年召开的全国诉讼学会年会(黄山会议)上,许多学者认为,概括我国的诉讼制度的名称,应当强调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强调依法收集和判断证据,对此可简称为“依法”,“循法”或“法定”;二是应当强调尊重和发挥公安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作用,对此,可简称?

  • 标签: 诉讼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 内心确信 自由心证制度 客观真实 认定事实
  • 简介:<正>(一)概论诉讼标的,是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有使诉本身特定化的机能,而且是判断诉属于哪一种类型的标准。诉的客观合并,诉的变更,二重起诉,在一定程度上也都决定于诉讼标的。由此可见,诉讼标的不仅在诉讼理论上是一个值得重视和深入研究的问题,在审判实践上,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所谓诉讼标的理论,简单地说,就是如何把握、如何理解诉讼标的,即诉讼上的请求与实体权利之间的关系的理论。在德国和日本诉讼学者之间,从来的迎说,即多数说,一直是把诉讼标的作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来把握来认识和理解的。自一九三一年以后,关

  • 标签: 诉讼标的 诉讼法学 请求权 新理论 实体法 诉讼当事人
  • 简介:自由与安全是刑事程序设计与操作中恒久存在并冲突着的基本法律价值。现代各国对法律价值进行反复权衡之后形成了两种风格迥异的诉讼价值观:一种是犯罪控制观,多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另一种是权利保障观,一般为英美法系国家所尊崇。两种价值观在运动中存在并各有优劣,因此探寻一种理想诉讼价值观的努力自有其理论基础并值得肯定。中国刑事立法和司法运作机制历来强调犯罪控制至上的价值观念,其基本取向值得赞许,但是对个体权利重视和保护不尽人意,因此,有必要调整现有的诉讼价值观,完善诉讼制。

  • 标签: 诉讼价值观 犯罪控制观 刑事诉讼 法律价值 权利保障 自由价值
  • 简介:本文所谓公益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在发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代表这些利益主体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民事责任的行为。一、公益诉讼的必要性由于我国法律法规未对公益诉讼作出明确规

  • 标签: 公益诉讼制度 必要性 民事诉讼 侵权人 民事责任 诉讼费用
  • 简介:<正>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具有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为传统当事人理论的中心内容。然而,在现今的诉讼中,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与直接利害关系人出现了分离的趋势。诉讼代位制度将是完善当事人理论的一条新路子。诉讼代位制度意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因故不能以当事人资格进行诉讼,而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替其位,以当事人资格起诉应诉的法律制度。依据诉讼代位制度,原不合格的当事人可成为合格的当事人,但诉讼标的实体权利义务仍存在于直接利害关系人名义之下。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不能以当事人资格进

  • 标签: 诉讼当事人 诉讼代位 直接利害关系人 权利义务主体 进行诉讼 诉讼标的
  • 简介: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现行程序法制构造,难以应对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密切关联且混合并存的复杂案件。在受害人的损害由民事侵权、行政侵权、受害人的过错,乃至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多种原因共同作用而造成的情况下,单一的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均无法高效、低成本且全面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国家赔偿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构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从而实现行政救济与民事救济制度的并行与接轨。

  • 标签: 行政赔偿 民事赔偿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附带行政诉讼
  • 简介:诉讼要件是从程序角度判断“诉”的合法性重要依据,其丰富的内容要求法官在一个比较严谨的程序中依职权加以审查,以保证作出的实体判决或其他处理结果符合诉讼程序的要求。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在未使用诉讼要件这一术语的情况下仍将相关程序性要求规定得较为详细,但问题是,我国当前立法与司法实践却把诉讼要件作为起诉条件在起诉受理程序中加以审查认定,这一方面导致启动诉讼程序的门槛过高,民众普遍抱怨起诉困难,另一方面也致使部分程序性裁定缺少必要的程序保障,重要的诉讼要件处理程序严重失范。

  • 标签: 诉的合法性 诉讼要件 起诉条件 职权主义
  • 简介:诉讼调解的本意来看,行政诉讼中不应存在法院主持的、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问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的机制。目前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所进行的不是也不应当是调解,而是协调。协调是指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主动运用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之间进行的协商、调停、沟通、探索案件处理办法的活动。对其加以考察和关注,是正视现实的需要。从实现法治的角度而言,允许协调的存在是一件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 标签: 行政诉讼 诉讼调解 法院协调
  • 简介:与几年前、十几年前相比,民事司法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行案件登记制之后,民商事案件数量迅速增加;实行法官员额制之后,每个员额法官的工作量也相应地大大增加。如何保证案件质量,是一个十分艰巨的问题。与诉讼中法律适用的问题相比,证据法方面的事实发现和认定的公正性或结果的可接受性则更为重要.

  • 标签: 民事诉讼 证明过程 案件数量 社会环境 民事司法 案件质量
  • 简介:文章对示范性诉讼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剖析,结合美国、英国和德国的立法及司法情况,指出示范性诉讼在类型上可分为契约型示范性诉讼、职权型示范性诉讼和混合型示范性诉讼。对三种示范性诉讼的制度特征比较研究结果表明,示范性诉讼契约是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的合意结果,但存在着一些弊端;法院以职权决定的示范性诉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补充示范性诉讼契约之不足。

  • 标签: 示范性诉讼 示范性诉讼契约 职权型示范性诉讼 混合型示范性诉讼
  • 简介:无视经济责任来讨论经济诉讼程序无疑是缘木求鱼的做法。由于传统部门法已经渐趋成熟,以及传统部门法划分标准理论的变异,从而导致经济缺乏普遍的自己专有的法律规范,往往多是借用了传统法律规范,由此决定了经济无独立的经济责任。而是“四大责任”的综合。因此,经济无构建独立的经济诉讼程序的必要性。经济的可诉性问题与有无独立的经济诉讼程序无必然联系。解决经济可诉性问题,关键在于解决经济的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问题、公益诉讼问题.以及经济私益诉讼的司法保障问题。经济诉讼程序在于亟待建立违宪审查程序及其宪法法院(或类似机构)。并在现有三大诉讼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和加强私益诉讼的司法保障。

  • 标签: 经济法责任 可诉性 公益诉讼 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