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企业纳税检查中,税务部门对查出的问题作出补税及罚款后,还要依据处理结果进行帐务调整。由于企业所得税的检查是在企业结帐后的下一个年度进行的,企业各项收入、费用和利润已结清,因此,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会计调帐。该科目使用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纳税检查成果,使用不当,则会出现纳税检查时补税,而次年退税的情况。“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借方反映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贷方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期末,应将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例一:
简介:新税制实施后,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将价格内的增值税税金分离出来,以不含增值税税金的价格为计税依据。这样,实行增值税的企业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行为,包括混合销售行为及兼营非应税(增值税)劳务应一并计征增值税的收入,在会计核算帐户上反映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是不含税收入。但是,与之一脉相承的企业损益表由于设计内容不全,无法反映这些内容,导致企业在填报损益表时,有的把实际缴交的增值税填入“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仍是含税收入;有的随意在损益表上增加栏次;有的干脆不反映增值税情况,造成会计报表填列数据口径不一、内容不同,难于查阅,不利汇总。对此,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