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归纳推理是以若干个别知识为前提,根据一般寓于特殊之中的原理,推出一般知识的结论的推理。通过这种思维形式,可以从若干个别事物的特点中找出普遍的特点。在刑事案件侦破工作中,侦查人员要想获得对一个具体案件的全部认识,往往需要运用归纳推理这种思维形式。本文将归纳推理在刑事案件中的并案作用与恢复犯罪过程的作用简述如下:一、归纳推理在刑事案件侦查中的并案作用在刑侦工作中,侦查人员考察若干刑事案件在某些主要方面有相同或者相似的地方,则可以推出所有这些案件均系同一罪犯所为。这就是根据归纳推理的逻辑特征推演出来的。因此,我们把这种推演形式叫做并案归纳推理。
简介:将“严”与“厉”的几种语义组合置于刑事政策学语境里表达的“严而不厉”、“厉而不严”、“不严不厉”、“既严且厉”其实就是几种刑事政策思想、模式。著名刑法学家储槐植教授曾经为我国刑法设计过“严而不厉”的刑事政策思想,相当精到,值得借鉴。然而,世势国情已然变化,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两极发展及与之相应的刑事政策的两极化倾向亦渐成大势:表现在某些领域采取较为严厉的刑事政策是为“重”,某些领域采取较为宽松的刑事政策是为“轻”。针对这种情况,亦需要对“严而不厉”的刑事政策思想、模式作出适当的调整,具体的设计方案应是:坚持“严而不厉”的总体模式,兼采“既严且厉”(重),“不严不厉”(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