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庭审实质化是刑事审判活动的应然要求,但庭审虚化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审判方式从审问式转为控辩式,为摆脱庭审虚化现象、推进庭审实质化奠定了基础。为了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需要完善举证、质证和认证规则,充实法庭调查和辩论程序。与此同时,还需推动刑事审判模式从传统型向现代型、从“伞形结构”向“三角形结构”转变。我国的刑事审判方式兼具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色彩,但它并非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简单相加,而是受到文化传统、司法体制、刑事政策、资源状况等多重因素限制,体现出明显的混合性、过渡性和变动性。综合考虑制度路径、立法技术、法治环境等方面因素,我国宜确立直接言词原则和维持卷宗移送主义,并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细化直接言词原则的例外情形和加强案卷移送制度自身的正当性。
简介:刑事二审审理报告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常用的法律文书。其功能在于制作人即案件承办人向会议庭或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作为书面依据,所以它是承办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优质高效地制作二审审理报告是人民法院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但如何制作二审审理报告却未见有专门论及,各类教科书中也未提及。司法实践中缺乏权威的模式可供参照。现行模式是否科学?有无必要改进?如何改进?本文将就此作一探讨。现状审理报告是伴随着审判委员会的出现而出现的一种法律文书。现在一般称为“审理报告”或“审结报告”。其模式也由原先的百花齐放,发展到今日的相对规范化。以准确,如实、全面反映案件情况为其宗旨,同时也提出案件处理意
简介:<正>一、建国以来刑事侦查学的发展概况40年来,我国刑事侦查学的发展,大体可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大致从1949年到1953年上半年,可以说是我国刑事侦查学的初步奠基时期。这一时期,全国局势还很不安定,斗争亦非常艰巨,不可能有充分的时间和人力对刑事侦查学进行系统的研究。因此这一时期主要是为这门学科初步打基础时期。当时也编写了一些侦查专业教材和学习参考资料。由于当时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对付反革命、土匪及其他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渣滓,刑事侦查工作暂居于次要地位,而且是与政保、治安等工作交织在一起,因此这时刑事侦查的教学内容尚未能从整个侦查工作的教学内容中独立出来,未能形成现在意义上的刑事侦查学。但是,这些材料毕竟是对我党领导的侦查工作历史经验的总结,同时也批判地借鉴了欧美、日本及旧中国警察机关的某些侦查手段和方法,基本上反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