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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大陆法系共犯从属性理论否定教唆未遂;大陆法系共犯独立性理论通过改变实行行为的概念论证教唆未遂;英美法系刑法理论超越教唆未遂;中国刑法理论在语境混淆的状态下论证教唆未遂。在三大法系内部,对于未遂的教唆是否可罚均存在着巨大争议,其关键都在于教唆犯的成立在主观要件上是否要求教唆人具有目标犯罪的罪过;仅从我国《刑法》第29条有关教唆犯的显性条款规定看,我国刑法对“未遂的教唆”似乎没有处罚的依据和标准,但是通过对该条隐性条款的解读,“未遂的教唆”在我国刑法中可以找到处罚的依据和标准,该问题在深层触及到如何理解我国刑法教唆犯的量刑规定。

  • 标签: 教唆未遂 未遂的教唆 教唆犯
  • 简介:立法中对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不同规定是出于刑罚目的论研究和对刑事政策的考虑,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2、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心理区别犯罪是一种由行为人心理支配的必然要受到刑法的否定与制约的行为活动

  • 标签: 中止未遂 未遂之我见 犯罪中止
  • 简介:区分贪污既遂和未遂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占有公共财物,在司法实践中对那些未占有公有财物的贪污行为是否能被认定为犯罪未遂,贪污未遂没有占有公共财物

  • 标签: 浅谈贪污罪 贪污罪未遂
  • 简介:立法中对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不同规定是出于刑罚目的论研究和对刑事政策的考虑,2、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心理区别犯罪是一种由行为人心理支配的必然要受到刑法的否定与制约的行为活动,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

  • 标签: 中止未遂 未遂之我见 犯罪中止
  • 简介:一、事件始末1994年9月30日,正当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阿利耶夫在纽约出席联合国大会时,国内发生武装袭击事件。总统的两位亲密朋友、共和国国民议会副议长贾利洛夫在乘坐的汽车内遭枪击身亡,总统安全事务局局长拉希莫夫也被人暗杀。10月1日,阿利耶夫回国,并开始组织各方对反叛者施加压力。10月2日晚,阿塞拜疆总检察院批准国家安全部逮捕涉嫌谋杀案的4名内务部和国防部高级军官。半小时后,内务部特别警察部队占领了检察院大楼,并将总检察

  • 标签: 未遂政变 阿利耶夫 国家安全部 反叛者 副议长 袭击事件
  • 简介:传统理论一方面把未遂犯中实行行为的危险性作为不能未遂犯的处罚根据的同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不具有产生构成要件结果的现实危险性,另一方面又在未遂犯内部以行为是否具有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作为了区分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标准

  • 标签: 不能未遂犯 未遂犯论争
  • 简介:传统理论一方面把未遂犯中实行行为的危险性作为不能未遂犯的处罚根 据的同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不具有产生构成要件结果的现实 危险性,另一方面又在未遂犯内部以行为是否具有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作为了区分 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标准

  • 标签: 不能未遂犯 未遂犯论争
  • 简介:立法中对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不同规定是出于刑罚目的论研究和对刑事政策的考虑,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2、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心理区别 犯罪是一种由行为人心理支配的必然要受到刑法的否定与制约的行为活动

  • 标签: 中止未遂 未遂之我见 犯罪中止
  • 简介:针对我国刑法理论中认为间接故意犯罪没有未遂形态的传统通说,本文从多个方面提出了质疑与反驳,主张间接故意不排斥未遂形态。通过构造案例等方式,本文发现了传统通说所支持的“承接模式”无法解释的现象,进而在中德比较法的视野中进行对比与分析,指出传统通说在刑法教义学、逻辑学中的种种值得商榷之处。在批判并修正了传统通说所支持的“根据事后结果倒推主观心态”理论后,本文提出了“根据事后结果取舍主观心态”理论,并从对该理论的扬弃中提出独立甄别间接故意行为是否成立未遂的标准。

  • 标签: 间接故意 犯罪未遂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不可罚的不能犯
  • 简介:未规定何种犯罪不存在未遂状态,关于贪污罪既、未遂问题,那么区分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 标签: 再谈 谈贪污罪 贪污罪未遂
  • 简介:受贿罪是否存在未遂,这是一个颇值得研究的问题。从刑法理论上看,受贿罪作为结果犯,在符合《刑法》第23条规定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下,可以成立受贿罪的未遂。如受贿行为人在行贿人向其承诺行贿后,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事后行贿人并未如约向其行贿.此时受贿方就成立受贿未遂。此种情况在司法实务中很少见。然而,笔者通过认真分析《刑法》关于受贿罪的法律条文,发现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表述,大部分的受贿罪都可以轻易的构成来遂。笔者试将这个问题与同行们进行商榷。

  • 标签: 受贿罪 未遂 《刑法》 犯罪分子 行贿人 刑法理论
  • 简介:盗窃未遂的定罪处罚在我国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难题。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中的一种具体形态,对于盗窃未遂的行为理应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便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盗窃未遂行为的判断标准应该从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以及其他情节这三个方面来考虑。

  • 标签: 盗窃未遂 刑事责任 界定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规定,在实践操作层面的争议较大,往往涉及罪与非罪等问题。"入户盗窃"侵害了住宅内财产的所有权和公民住宅安宁权双重法益,应属于复行为犯。"入户盗窃"存在未遂形态,入户物色财物作为"入户盗窃"犯罪的着手,以区分既未遂形态,应坚持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作为既遂的标准。

  • 标签: 入户盗窃 法益 复行为犯 犯罪未遂
  • 简介:<正>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个法定的犯罪未遂概念说明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征:第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第二,犯罪未得逞;第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三个特征,体现了犯罪构成中主、客观方面的统一,缺一不可。其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构成犯罪未遂的前提。一切故意犯罪都是主观上的某种犯罪故意和客观上实行一定行为的统一。如果说故意罪

  • 标签: 着手实行犯罪 犯罪未遂 犯罪构成客观要件 我国刑法 犯罪对象 犯罪未得逞
  • 简介:一、导言本文题目与HeikeJung不久前所发表的一篇论文标题[1]相同。我随其选择这一主题,不仅要以此方式对这位多年的朋友和诸多选择性草案的合作者表达敬意,也是因近年来这一主题重新具有特别现实意义的缘故。战后(第一次世界大战)初期不能未遂一般不受处罚随着持续性的司法实践几乎不受怀疑,尽管直至19世纪30年代左右仍有很多理论上的反对者。[2]此后,新刑法总则的立法者在第22条中

  • 标签: 不能未遂 未遂罚 罚性
  • 简介:刑法关于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应如何理解及运用?文章以杨桌脱逃案为切八点.系统阐述了二者的由来、构成条件,区别及认定.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该案的判决。

  • 标签: 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着手实行犯罪
  • 简介:一、基本案情2004年12月15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本市海淀区变电站路口向北100米路西草坪处,用随身携带的铁锯和锤子盗割位于此地输电线路杆塔基础底座上的地脚螺栓6根(该底座由16根地角螺栓组成,其中3根案发前已被盗割),在二人盗割第6根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查,该二人破坏的是北京电力公司输电公司预留备用的35千伏电力设施基础,案发时尚未投入使用。此基础由16根地脚螺栓组成,每根螺栓已被混凝土浇罐埋入地下4米,

  • 标签: 不能犯 未遂 北京电力公司 犯罪嫌疑人 输电线路 公安民警
  • 简介: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是故意犯罪过程中两个性质不同的犯罪形态。区别两者的界限,掌握不同的处罚原则,对于正确定罪与量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其共同点是,行为人在主观上都具有犯罪的故意,在客观上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犯罪结果。其不同点表现在:1.犯罪未遂发生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既遂以前,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不存在来遂;而犯罪中止则发生于犯罪结果之前整个的犯罪过程

  • 标签: 现实意义 主观意志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犯罪行为 犯罪形态
  • 简介:犯罪未遂的立法概念需要完善.犯罪未遂不能存在于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中,这一结论已为司法界所采纳.在行为人对加重结果的发生具有过失的情况下,也不能存在犯罪未遂.有必要建立"未遂行为"理论,使不可罚的未遂行为区别于可罚的犯罪未遂.并非一切直接故意犯罪都需要或能够区分未遂与既遂.目的说、结果说、构成要件齐备说具有相通性.

  • 标签: 犯罪未遂 既遂 目的说 间接故意 行为人 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