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文学语言陌生化是文学写作上的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也是文学语言的一种语言模式。对于文学语言的这一模式的态度,各作家意见不一、看法不一。随着生活质量的上升,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文学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成为满足人们精神追求的必需品。英美文学与中国文学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英美文学中陌生化语言的运用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在英美文学中,作家善于用一些陌生化的语言,使文学作品更为鲜活。本文就基于对英美文学的分析,从多个方面解读英美文学陌生化语言应用的特点。
简介: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1929):源出莎士比亚悲剧《麦克贝恩》。主人公麦克贝思受女妖蛊惑,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谋杀了苏格兰国王,篡夺了王位,但内心却从此因为罪恶感和恐惧而不得安宁,生活对他成了一种折磨。他感叹道:“生命如痴人说梦,充满了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福克纳对人类社会中的的残忍与暴力持悲观态度。他在这部作品里,描写了一个象征旧秩序的美国南方贵族家庭的没落。英国作家萨默塞特·毛姆的《禚饼与麦酒》(CakesandAle,1930):糕饼与麦酒是家常饮食,泛指物质享受。莎士比亚的喜剧《第十二夜》中,女主人的管家责骂喝醉酒胡闹的无赖贵族托比爵士,托比反问管家:你是不是以为你德行好,别人就都该放弃糕饼和麦酒了?毛姆的这部小说辛辣地讽刺了英国时髦文学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