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在最近的一项关于乡村宅基地纠纷的研究中,接触到大量民事诉讼档案,在阅读法律卷宗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个很大的困惑,那就是诉讼当事人双方在提出权利主张时所表达的事实,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且都会提供相关的人证、物证,这使人产生无所适从的感觉.从法官的角度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力寻求最大限度的法律事实,以使纠纷获得公平的解决,法官所关心的是"法律事实".而法律人类学者所关心的是纠纷及其解决机制背后的秩序逻辑,是一种"社会事实",但具体到一个诉讼案件,法官对法律事实的选择也可能成为学者所关心的社会事实的一部分.苏力认为:"中国法官常常把在英美司法中的事实争议处理称作定性……中国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在处理事实争议时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在现有的制定法概念体系中为这些带刺的事实安排甚至挤出一个合适的位置."[1](p221)苏力的分析颇具洞见,他所关心的问题是基层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的角色选择问题,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我更为关注的是司法实践背后的法秩序问题,因此会透过所谓法律事实的争议去揭示其中蕴涵的社会事实.
简介:人是环境之子,民主和谐的工作环境对教师的专业成长、学生的核心素养提升、学校的科学发展至关重要。可以说,环境决定着学校的命运。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城西学校能够实现管理上台阶、质量大跨越、品质大提升,民主和谐的工作环境是决定性的要素之一。那么,如何营造民主和谐的环境?
简介: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边疆民族地区是难点,也是重点,责任重大,意义特殊,可有效遏制边境村落“虚空化”态势,引导乡村多元文明回归,强化边疆绿色空间的生态支撑,提升边疆各族群众国家认同水平。但在边疆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面临乡村产业发展凋敝、乡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乡村精英外流严重、传统习俗及伦理资源趋于弱化、非传统安全问题不断凸显等阻滞因素。应从以培育壮大乡村特色农业产业为重点,增强农村经济活力;以繁荣乡村传统民族文化为载体,激发乡村多元文明复兴;以健全乡村环境保护机制为动力,涵养乡村绿色生态空间之源;以净化乡村社会风气为抓手,营造乡村和谐的社会氛围等方面加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