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每公斤蜂蜜铁含量不得超过20毫克,铁属超量有害的金属。”2003年5月17日,当再次翻看到国家农业部颁布实施的《无公害食品——蜂蜜质量标准》的通知时,位于南京中华门外的江苏溧水汇源营养保健品公司总经理邹靖邦禁不住热泪盈眶,一场争论了近三年的蜂蜜铁污染是否有害的“大战”,终于尘埃落定。
简介:移民迁建使煤炭码头附属的转运设施增值,13年前的2万元投入到底该得多少钱?在两级法院审理后,经过检察院抗诉,这笔账终于算清。煤炭公司的同志诎“是检察官们发现了被忽略的土地使用权,才挽回了33万元的国有资产。”
简介:
简介:中国证监会8月18日下午公布光大证券异常交易的初步调查结果,称该公司8月16日自营大额买卖是系统设计缺陷所致,尚未发现存在人为操作差错。光大证券亦公告事件详情。监管层反应迅速值得称赞,但细看所发布的信息,仍有五大疑点待解.
简介:一、案情介绍被害人黄某与王女原是情人关系。王女因黄某是有妇之夫,自己是未婚少女,鬼混下去终归没有好结局,就声明割断与黄某的不正当来往,而与被告人赖某谈恋爱。
简介:“告”与“理”是司法审判的核心内容,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对于公正司法、保障人权、实现法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当下的司法改革也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不告不理是现代社会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不告而理是对不告不理原则的背离。有告必理既是现代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它体现了“有权利必有救济”和司法最终解决原则,而告而不理则是对有告必理原则的反动与背离。本文拟结合法学理论和司法实
简介:无论是在法国读书求学期间,还是回国后因为访问讲学或者合作研究到巴黎,我都会抽空去塞纳河左岸著名的拉丁区逛逛,在书店里淘书,在塞纳河边浏览风景,或者在路边的咖啡馆小坐。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去巴黎一大附近的法兰西学院听课了。
简介:2013年7月,广西南宁市在家待业的青年阿廷被堂哥梁某安排到自己的机械厂做工,阿廷的父母为自己儿子得到关照而对侄儿梁某感激不已。可是一年多的时间里,梁某不仅自己偷偷帮人非法制造装配具有杀伤力的枪支,还指使阿廷制造了11个弹夹、5个弹套筒等与制式枪支功能相同的零配件。
简介: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对强制措施、执行管辖、执行救济、执行机构、申请执行期间、执行通知、被执行人强制报告财产、执行联动机制等多项内容都作了修改。这些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强制执行法律制度,对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将起到积极作用。
简介:新年伊始,阳光穿过窗户,我站在窗前,阳光下读远方友人的祝福:岁月静好,你我皆然。照照镜子,拢拢头发,于唇间浅浅地涂上一抹口红,喜马拉雅FM里传出一个女子柔和的声音:“‘我’是谁?说文解字里说‘我’就是一个人,手里拿着武器。”
简介:本刊讯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贵州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完成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全面落地见效,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简介:<正>我和尤金·罗斯托(EugeneRostow)之间的初次交流是以书信方式进行的。1965年春天,他来信回应我刚刚发表在《哈佛法律评论》上的一篇论文。在这篇关于校园种族隔离的文章中,我抨击了对"事实上的种族隔离"(defacto)与"法律上的种族隔离"(dejure)进行区分的做法,并主张消除公立学校中的种族不平等是一项宪法义务。在罗斯托来信的第一部分,他欣然接受了我
简介:馅饼是个生活中的小食品,吃少了饿得慌,吃撑了胃又受不了;宗教却是个大东西,但说少了唬人,说多了又挺烦人。
简介:每位摄影人选择拿起相机都有不同的缘同,我最初的动意并没有追求美好之类的高境界,说起来有些龌龊的“小聪明”只是为了方便观看秧歌表演。
简介:《物权法》第106条所称的"无处分权",应当指向对物权变动之目标实现没有相应权利或者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无处分权人",是看似有处分权而实际无处分权的人,其范围不同于《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无处分权的人"。
简介:2017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法释[2017]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监督程序规定》),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监督程序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并结合审判实践,对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为正确理解和适用《监督程序规定》,现就有关问题介绍如下。
简介:对于最终没有实行犯罪行为的参与共谋者,应如何承担刑事责任,存在很大争议;不应一般性地承认共谋共同正犯,而应将“共谋”的共同参与区分为支配型共谋与对等型共谋,相应确定不同的参与人类型。德国学理和判例创立“正犯后正犯”法范畴,并运用基于有组织的权力机构的“组织支配”解释间接正犯性,通过展现德国该问题域的实践进路、理论论争和最新发展,为中国语境下解释组织支配和寻求处理支配型共谋的中国路径提供经验图景。
简介:从刑法的视角看,男性到底能否被强奸?是个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难题。现行刑法并没有对此类行为进行规制,所以,司法机关运用法律解释、或者其他变通等方式对加害人进行刑事惩罚时,就有类推定罪的嫌疑。从法哲学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实质上是生活事实的现实世界与法律的规范世界产生了某种不协调。但从立法史的角度追问立法者的原意时,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表面上的法律漏洞实则可能是立法者的故意。
坚守良知,写下遗嘱去揭谎
破解疑点
论不告不理原则的由来
追问光大“乌龙”事件五大疑点
捉奸后暴力逼人写下赔偿欠条应定何罪?
不告不理与有告必理原则新解读
我在法兰西学院听课
明里关照堂弟弟 暗里带着犯法律
对执行程序中若干法律问题的理解
新年伊始,让我们带着信仰俗世修行
周强贵州调研司法改革:奔着问题去 迎着困难上
耶鲁所理解的法律
馅饼里的馅去哪了
车毁人亡引出几起诉讼疑点多多请求检察抗诉
抬起病床去告状
走,我们去照相
《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的理解与认定问题
《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作为组织支配的正犯后正犯——支配型共谋的德国理解与中国问题
浅析男性相奸的去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