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换用人单位后,谁来承担劳动者职业病工伤的法律责任?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案情简介】叶某于2004年10月至2007年元月在某科技公司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时代主人》 2011年10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