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银行金融事业的发展,银行卡的出现,我国也逐渐迈向塑料“货币时代”。银行卡的出现的确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方便,但是,银行卡的出现和使用,也给我们带来了诸多的风险。但对于利用银行卡犯罪该如何用法律来惩罚,在我国的理论界和司法界的争议却很大,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利用银行卡冒领存款,该给予定什么罪。【关键词】银行卡信用卡诈骗盗窃侵占冒领自1985年中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发行第一张信用卡以来,我国也逐渐开始一步步迈向“塑料货币”时代,然而,信用卡业务存在的风险也逐渐显现出来,利用信用卡犯罪不论是在犯罪手段、行为方式、侵犯客体,还是社会危害性上都具有自身的特点[1]。而我国法律对利用信用卡犯罪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定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上均存在着较多的争议,这些法律漏洞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本文就对利用信用卡犯罪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界定利用信用卡实施的的各种犯罪界定有所裨益……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卫生部《新药审批办法》的规定,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已生产的药品,凡增加新的适应症、改善给药途径和改变剂型的亦属新药范围;新药研究的内容,包括工艺路线、质量标准、临床用药理及临床研究。研制单位在新药临床研究结束后,根据当地卫生厅(局)审查同意后,转报卫生部,由卫生部审核批准,发给新药证书和批准文号(生产批文)。凡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研究单位,在新药临床研究结束后,可申请发给新药证书,并凭此证书转让技术。接受技术转让的生产单位可凭此证书副本向卫生厅(局)提出生产的申请并提供样品,经检验合格由卫生厅(局)转报卫生部审核发给批准文号(生产批文)。我国现阶段,国家和地方的科研单位、高等医药院校人才济济,研究力量强;由于临床医生长期用药经验积累而成的较好的配伍、验方及新的适应症的发现,主要来自于医院等医疗单位,因而由科研单位、医药院校、医疗单位研究的新药较多,同时,由于大多数药厂的科研开发部人员较少,
简介:摘要: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如今已经可以作为人们收入的主流财产类型。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转化并不是即时的,其经济价值的体现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我们将未能够及时转化为经济效益的部分知识产权称之为知识产权期待利益。知识产权自身携带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在夫妻公共财产分割规则中较为特殊。目前我国尚未对离婚后的知识产权期待利益归属和分割问题给予明晰,离婚后夫妻双方对知识产权的所有问题在司法鉴定过程中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当前只能从近些年来离婚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的相关案例中吸取经验,通过对案件的实例分析对引起知识产权期待利益分割的争议点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简介:西方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的核心意图在于舍IMF而取WFO的争端解决机制,因此,需要廓清IMF与WFO的关系以确定人民币汇率义务的管辖归属和衡量依据。合理界定二者的关系需要区分外汇措施和汇率安排。由于外汇措施与贸易措施具有交叉重叠的效果,IMF以技术方法界定外汇措施,WTO在外汇措施是否与IMF条款一致的问题上对IMF的管辖权给予充分的吸收。但是,汇率安排属于IMF专属管辖,WTO的有关规定与此无涉。西方对人民币汇率的指控属于汇率安排问题,应由IMF依其协定第4条进行监督.而不应由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