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中职教育国朝着那个,笔者深刻的发现到一个问题就是中职教育学校在当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备受关注,并且在近几年的教育过程中发展的速度越来越迅猛,并且大多数的中职教育的学校都是只注重技能考核,很少注重文化课成绩的考核,故此在中职教育中近几年都在想尽一些办法打造自己的知名地位以及相关的社会地位,只有这样中职教育才能在同行业中得到更好的发展。在多年的教育教学中笔者深刻的发现到一个问题就是要积极的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因为近几年以来大多数的中职学生都对法律意识比较的淡泊,不遵守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违纪违规出现的情况比较的严重,故此作为中职教育法律教师一定要从实际的角度出发,积极的从实际的角度出发,有针对性针对当下学生进行法律教育。
简介:全国人民关注教育界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热切盼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已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审议通过正式颁布了,并将于今年九月一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教育的根本大法。《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教育事业进一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促进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教育法》的颁布,是教育发展客观规律的反映,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它对于我们结束以往凭政策、文件、行政干预办教育的局面,走上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律保障。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所走过的曲折历程,实际上就是一部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教育发展的这一客观规律,揭示教育立法这一规律的过程。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即从一九五一年开始,政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的指示》、《关于改革和发展中学的指示》,并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法规,如1950年七月28日政务院批准发布了《高等学校暂行规程》、《专科学校暂行规程》、《私立学校暂行规程》等;经政务院批准,教育部于1952年5月18日发布了《小学暂行规程》、《幼儿园暂行规程》、《中学暂行规程?
简介:教育法律纠纷问题是近年教育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文章对当前该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初步梳理,发现众多研究主要采用调查法、文献法、案例法、比较法等从宏观上梳理教育法律纠纷的概念、特征、类型、原因、对策,并在微观上对纠纷所涉及的具体类型做一定探讨,提供了宏观脉络与微观理路分析的基本框架.但教育法律纠纷是一个复杂的、多元的、动态的问题,已有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今后应对教育法律纠纷(或学校法律纠纷)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进一步明确和统一,需要把握好学校法律纠纷相较于其他法律纠纷的特殊性特点和发展的内在规律,需加强域内外的、不同层级的、不同类型法律关系中的教育纠纷的比较研究以及国内外解决法律纠纷在制度、程序、方式等方面的比较研究,需从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以及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等多部门的角度研究共同建立解决纠纷的策略.
简介:教育法律制度应当是以权利为本体的,是解放人、发展人的而不是限制人的,因此设定教育法律制度时,应当首先考虑其正义性目标。正义是公正、公道、平等、自由的限度,也是效率的限度,具有向善性,这是它最根本的性质和目的。教育法律制度对正义的追求就是对社会善的追求,实现教育法律制度的社会善就实现了其正义性目标。教育法律制度包括义务本体制度与权利本体制度两种。正义性的教育法律制度按照简单平等与复合平等相结合的原则设定。首先要确定有关教育的基本价值,并按照正义的要求对这些基本价值进行定义,从而建构实现简单平等的教育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在充分考虑人们对教育物品分配的需要、动机、业绩、资格等因素的情况下,建构以复合平等为核心的教育法律制度。
简介:摘要:法律责任是支撑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行使的重要基础,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都是无可替代的,是约束个体思想和社会言行的有效工具,具有十分明显的威慑性特征。对此,本文也将以我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为切入点,分析职业教育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并探讨我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中法律责任体系的立法现状,阐述完善的建议和方法,希望能够带来一定的参考和帮助,持续性推动中国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培育现代化的高素质人才,仅作抛砖引玉之用。 关键词:职业教育;法律责任;现存问题;改善方法